总体感觉:因为信息产业部、运营商等因素,传统SP业务收入前景不容乐观,腾讯开始寻找新的奶酪,移动互联网自然是关注的焦点,手机终端的争夺是焦点的焦点,这促成了官司的形成,至于收入锐减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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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看新闻里面说:
腾讯公司以“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将2005年初推出PICA(皮咔)移动IM的北京掌中无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并索赔500万。
这场官司,我不觉得突然。所以,没写什么,最近看了一些跟踪报道以及博客文章,感觉有些好玩的疑问。
1、什么是“移动QQ”
有记者说”PICA与移动QQ的业务几乎雷同,但不同的是,它是免费的。“
我觉得这句话是错误的
从业务或者说功能上讲,
手机版本的PICA比手机软件版本的QQ功能要丰富一些
PICA的传输文件、blog、与其他IM对接、对讲机功能,手机软件版本的QQ当前是没有的
(注意,我说的只是windows mobile版本,其他版本没有实验过,看两家公司的产品介绍应该也类似情况)
可以说,PICA的客户端比QQ的要胖一些
这个涉及到双方的产品定位,不是什么技术难题。
手机软件版本的QQ当前还是免费的,
未来是否要收费?
推出这一服务的诉求是什么?
与其他版本的QQ如何和谐共处?
恐怕这些问题要问Mr马了
从免费这一角度来说
PICA当前是免费的,没有疑问
所谓移动QQ,情况有些复杂
腾讯的网站写的很清楚,http://mobile.qq.com/
移动QQ,有很多种
最早的是手机短信版、小灵通短信版
现在还有语音版,WAP版以及手机软件版
我用windows mobile手机CMNET接入的WAP版以及手机软件版QQ至今都是免费的
而与PICA直接竞争的恰恰就是至今还“部分”免费的手机软件版QQ.
( 我用过手机短信版、WAP版以及手机软件版)
注释:免费前面见了部分,是因为不同的接入点、不同类型的手机、不同地区的运营商情况不一样,感谢acer指点。
2、QQ为什么告PICA
看新闻,腾讯方面认为,掌中无限擅自和自己的QQ用户进行互联互通,已构成侵权行为,提出了三项侵权请求: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侵犯腾讯软件著作权,以及构成不正当竞争,提出500万元的诉讼请求。
其缘起是
“腾讯在诉状中表示,移动QQ用户缴纳的服务费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2005年7月,他们发现移动QQ用户的注册数量明显下降,公司移动QQ服务的营业收入同时大幅下降,腾讯随即进行了调查。”
我个人感觉营业收入大幅下降未必是真的,因为能安装PICA的手机用户
例如对于GSM手机而言,包括PPC2003,SP2003,SYMBIAN S60,java版本
一般也可以安装手机软件版QQ。
以前看新闻说德信与PICA合作在手机预装PICA,这个可能是QQ生气的一个原因。
所以何砝不同意某博客的论断:”PICA的行为确实导致了腾讯收入的锐减“,
应该说PICA以后可能会导致腾讯收入的减少,否则腾讯不可能发现收入锐减之后一年多(修订,是10个月)才行动。有兴趣的可以看看腾讯的2005年报以及2006上半年财报,移动及电信增值在腾讯收入所占比例其实不是很大。
我个人认为,QQ开始重视手机终端的抢夺了,有一部分原因是飞信逼的——中国移动和QQ在短信版QQ的合作到今年年底就将要结束了。移动互联网当前,QQ如何面对?
3、腾讯怎么告PICA
从2的角度,说收入锐减似乎不靠谱,软件“反向工程”倒是有可能
如果我想搞一个手机软件来与QQ互联互通,怎么办?
QQ没有开放API或者其他接口
难道我只用网络数据分析吗?似乎玩不转的
可能不得不分析一下QQ的手机版软件。
所谓方向工程的方法
我国似乎有计算机软件方向工程方面的规定
手机软件与计算机软件什么关系?哈哈
所以,侵犯腾讯软件著作权有可能成立
至于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以及构成不正当竞争,我不知道——我不是法律专家。
By the way:
腾讯的这段话,说的是有道理的,所以我用PICA的时候没有尝试QQ功能:
腾讯方面表示,如果采用非腾讯官方平台或非腾讯授权的平台登陆QQ,则极有可能造成用户的个人帐户、密码及好友信息被第三方机构非法利用,轻则对用户正常使用造成骚扰,重则有可能信息外泄,给用户的QQ帐户安全带来危害。
结论:腾讯终于开始重视移动互联网了。
一点建议:除了2G、3G什么的手机,再针对Wifi、wimax的普及做好产业链方面的准备吧。
补充一点:
刚才检索资料,发现腾讯是在2006年5月25日向法院递交了诉状。
4个月了才被媒体炒作出来,有什么隐情?
不过这个不是我关心的重点,我要说的是这个”5月25日“与飞信的关系。
http://home.donews.com/donews/article/9/97379.html
张栋伟说”在5月份,我曾经发过一个传闻版本,是中移动将停止与所有具备IM业务的互联网SP合作,其中包括腾讯(QQ)、MSN(Messenger)、清华深讯(电话捆绑)、TOM(Skype)、新浪(UC)、雅虎中国(Y!)和网易(泡泡),不过里面漏了Google的Talk。原因就是据说中国移动要推出自己的IM软件,当IM领域老大。“
我是在2月就看到新闻说移动想要联合国外的运营商搞IM,之后4月得到内部消息说今年就要推出IM。5月,这个传言被证实。
.......
也许,PICA被告是被中国移动的飞信”推动“的——我的个人猜测。
相关文章(挺好玩的话题,多写几篇):
QQ告PICA,谈谈珍珠港
http://blog.sina.com.cn/u/491f954b010005au
QQ告PICA:公告早产,法律条文难产
http://blog.sina.com.cn/u/491f954b010005az
QQ告PICA,QQ怎么违法啦?
http://blog.sina.com.cn/u/491f954b010005ax
评论《贾敬华:腾讯状告掌中无限过于荒诞》
http://blog.sina.com.cn/u/491f954b010005aw
QQ告PICA,法律、同情与眼球
http://blog.sina.com.cn/u/491f954b010005ay
QQ告PICA,管辖权异议?
http://blog.sina.com.cn/u/491f954b0100059k
PICA,是腾讯进军移动互联网最大的敌人吗?
http://blog.sina.com.cn/u/491f954b010005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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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看新闻里面说:
腾讯公司以“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将2005年初推出PICA(皮咔)移动IM的北京掌中无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并索赔500万。
这场官司,我不觉得突然。所以,没写什么,最近看了一些跟踪报道以及博客文章,感觉有些好玩的疑问。
1、什么是“移动QQ”
有记者说”PICA与移动QQ的业务几乎雷同,但不同的是,它是免费的。“
我觉得这句话是错误的
从业务或者说功能上讲,
手机版本的PICA比手机软件版本的QQ功能要丰富一些
PICA的传输文件、blog、与其他IM对接、对讲机功能,手机软件版本的QQ当前是没有的
(注意,我说的只是windows mobile版本,其他版本没有实验过,看两家公司的产品介绍应该也类似情况)
可以说,PICA的客户端比QQ的要胖一些
这个涉及到双方的产品定位,不是什么技术难题。
手机软件版本的QQ当前还是免费的,
未来是否要收费?
推出这一服务的诉求是什么?
与其他版本的QQ如何和谐共处?
恐怕这些问题要问Mr马了
从免费这一角度来说
PICA当前是免费的,没有疑问
所谓移动QQ,情况有些复杂
腾讯的网站写的很清楚,http://mobile.qq.com/
移动QQ,有很多种
最早的是手机短信版、小灵通短信版
现在还有语音版,WAP版以及手机软件版
我用windows mobile手机CMNET接入的WAP版以及手机软件版QQ至今都是免费的
而与PICA直接竞争的恰恰就是至今还“部分”免费的手机软件版QQ.
( 我用过手机短信版、WAP版以及手机软件版)
注释:免费前面见了部分,是因为不同的接入点、不同类型的手机、不同地区的运营商情况不一样,感谢acer指点。
2、QQ为什么告PICA
看新闻,腾讯方面认为,掌中无限擅自和自己的QQ用户进行互联互通,已构成侵权行为,提出了三项侵权请求: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侵犯腾讯软件著作权,以及构成不正当竞争,提出500万元的诉讼请求。
其缘起是
“腾讯在诉状中表示,移动QQ用户缴纳的服务费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2005年7月,他们发现移动QQ用户的注册数量明显下降,公司移动QQ服务的营业收入同时大幅下降,腾讯随即进行了调查。”
我个人感觉营业收入大幅下降未必是真的,因为能安装PICA的手机用户
例如对于GSM手机而言,包括PPC2003,SP2003,SYMBIAN S60,java版本
一般也可以安装手机软件版QQ。
以前看新闻说德信与PICA合作在手机预装PICA,这个可能是QQ生气的一个原因。
所以何砝不同意某博客的论断:”PICA的行为确实导致了腾讯收入的锐减“,
应该说PICA以后可能会导致腾讯收入的减少,否则腾讯不可能发现收入锐减之后一年多(修订,是10个月)才行动。有兴趣的可以看看腾讯的2005年报以及2006上半年财报,移动及电信增值在腾讯收入所占比例其实不是很大。
我个人认为,QQ开始重视手机终端的抢夺了,有一部分原因是飞信逼的——中国移动和QQ在短信版QQ的合作到今年年底就将要结束了。移动互联网当前,QQ如何面对?
3、腾讯怎么告PICA
从2的角度,说收入锐减似乎不靠谱,软件“反向工程”倒是有可能
如果我想搞一个手机软件来与QQ互联互通,怎么办?
QQ没有开放API或者其他接口
难道我只用网络数据分析吗?似乎玩不转的
可能不得不分析一下QQ的手机版软件。
所谓方向工程的方法
我国似乎有计算机软件方向工程方面的规定
手机软件与计算机软件什么关系?哈哈
所以,侵犯腾讯软件著作权有可能成立
至于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以及构成不正当竞争,我不知道——我不是法律专家。
By the way:
腾讯的这段话,说的是有道理的,所以我用PICA的时候没有尝试QQ功能:
腾讯方面表示,如果采用非腾讯官方平台或非腾讯授权的平台登陆QQ,则极有可能造成用户的个人帐户、密码及好友信息被第三方机构非法利用,轻则对用户正常使用造成骚扰,重则有可能信息外泄,给用户的QQ帐户安全带来危害。
结论:腾讯终于开始重视移动互联网了。
一点建议:除了2G、3G什么的手机,再针对Wifi、wimax的普及做好产业链方面的准备吧。
补充一点:
刚才检索资料,发现腾讯是在2006年5月25日向法院递交了诉状。
4个月了才被媒体炒作出来,有什么隐情?
不过这个不是我关心的重点,我要说的是这个”5月25日“与飞信的关系。
http://home.donews.com/donews/article/9/97379.html
张栋伟说”在5月份,我曾经发过一个传闻版本,是中移动将停止与所有具备IM业务的互联网SP合作,其中包括腾讯(QQ)、MSN(Messenger)、清华深讯(电话捆绑)、TOM(Skype)、新浪(UC)、雅虎中国(Y!)和网易(泡泡),不过里面漏了Google的Talk。原因就是据说中国移动要推出自己的IM软件,当IM领域老大。“
我是在2月就看到新闻说移动想要联合国外的运营商搞IM,之后4月得到内部消息说今年就要推出IM。5月,这个传言被证实。
.......
也许,PICA被告是被中国移动的飞信”推动“的——我的个人猜测。
相关文章(挺好玩的话题,多写几篇):
QQ告PICA,谈谈珍珠港
http://blog.sina.com.cn/u/491f954b010005au
QQ告PICA:公告早产,法律条文难产
http://blog.sina.com.cn/u/491f954b010005az
QQ告PICA,QQ怎么违法啦?
http://blog.sina.com.cn/u/491f954b010005ax
评论《贾敬华:腾讯状告掌中无限过于荒诞》
http://blog.sina.com.cn/u/491f954b010005aw
QQ告PICA,法律、同情与眼球
http://blog.sina.com.cn/u/491f954b010005ay
QQ告PICA,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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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A,是腾讯进军移动互联网最大的敌人吗?
http://blog.sina.com.cn/u/491f954b010005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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