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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全家“性侵”案,为何让人毛骨悚然?

(2018-02-01 14:07:09)

女孩被全家“性侵”案,为何让人毛骨悚然?

女孩被全家“性侵”案,为何让人毛骨悚然?


洪巧俊

〔微信公众号ID:hqj1578〕


这是一个离奇得至今让人扑朔迷离的案件。这两天,案件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是因为当年已经审判有罪的当事人不断地喊冤和申诉。

这起 “令人发指的案件”,是缘于2008年,上初一的女孩汤兰兰的一封手写举报信,让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10个涉案家庭为此一直申诉,近日,此案的申诉代理律师及两位当事人受到最高检的约见。

昨天,媒体记者采访了刑满释放的汤兰兰母亲,丈夫尚在服刑的姑姑和申诉代理律师。汤母万秀玲认为当年是别人教唆孩子制造了这起案件。当时年仅14岁的汤兰兰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其从7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最终11人获刑,罪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还被判强迫卖淫罪。

这多么骇人听闻,如果这个案件是真实的,那么这家人就真的畜生不如,就如电影《熔炉》那么可怕,可是父亲是禽兽,爷爷也会是?叔叔姑父也会是?即使这家人都是,老师、村主任、乡邻也会是?

难道真是“洪洞县里无好人” ?连亲生母亲也不是好人,这是多么可怕,太可怕了!

如果这是假的,如电影《狩猎》,同样令人可怕。

但是电影《熔炉》中,面对的不是父亲、爷爷、叔叔、姑父、母亲……这么多亲人!

当然,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畜生不如的一家,受到严厉惩罚,那也是罪有应得,不可同情与怜惜。问题是这起离奇的案情在10年之后,司法判决所界定的事实,却出现了裂缝。

由于案件主要证据的缺乏,案件显得模糊、暖昧和诡异。汤兰兰指控了这么多人,对她实施强奸轮奸,证据在哪里?

应该说这是一起熟人作案,如果时间已久,作为客观证据,被害人也应对犯罪嫌疑人隐私部位及特别特征的描述,这是不难的。如果是谎言,一对照,谎言不就被揭穿了吗?

疏理这个案件,可以看出,主要是依赖于受害人指控,严重缺乏足以认证犯罪事实的物证,且疑点重重,比如,对于如何引发的报案,作为关键证人的受害者干妈给出了前后矛盾的说法;受害者被性侵怀孕的重要细节,出现了真假两份B超单;多名被告人曾当庭翻供,2名被告人始终是以“零口供”定罪;有施害者家属表示,被害人曾威胁自己给她1万元……

律师付建说,该案疑点比较多,两份B超检验单子,相同时间、相同医院、相同医生,但检验结果却不同。汤兰兰的陈述不符合常理,她当时是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报案陈述材料中描述的时间、地点、环境与事实不符。该案也没有能证明犯罪的体液毛发等鉴定材料,以及现场确认等。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还有令人不解的是受害者的户口从农业户变为城镇户,当地有警方人士透露,“这是户政科特批的”。网友追问,这里的“特批”到底只是出于保护受害者的原则,还是有公众尚不得而知的背景?

保护受害人的隐私,让汤兰兰在案发后主动隐身,这没有错,但如今出现了裂缝,已是成年人的汤兰兰应站在前台来,即使如她姑姑所说,她也是个受害人,那就更应该站出来,不再隐身,让真相大白。

如果这是一件冤假错案,悲剧也就太惨了,一家人被害惨了,还连累了那么多无辜的人。汤兰兰报案时说是16个人,之后这16个人就全被抓了。汤兰兰的爷爷被抓45天后,死在看守所了。连汤兰兰的奶奶也被抓了,后来被取保候审放出来了。

该案究竟是真的,还是错案?相信能有一个公断,而真相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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