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情而死的女子 无法无天的剧情

悲情而死的女子
洪巧俊
这是一个悲情而死的女子,其死至今也扑朔迷离。
说到死的话题,总让人感到有点沉重,但这个女子的死却让人更加沉重。
《深夜被法警“男友”踹门拉走 23岁女子蹊跷坠河身亡》这样的新闻标题一出来,想必会有很多人点击看个究竟。新闻讲的是陕西省吴堡县一名23岁女子,在被当地法院一名法警半夜强行拉上一辆丰田车后,就再也没有回来。18天后,她的尸体在距坠河现场一百多公里处找到。( 2016年2月23日《华商报》
说悲情,是该女子死后,记者驱车找到了她的家,其父母正和村里人打麻将,女儿的死,如今似乎只为钱有关。女子死后还被“许配”给了一个因车祸死亡的男子,男方家属给了女方家8万元。尸骨未寒,死的真相还没有弄清楚,她的父母却用她的尸体再捞了一把。
说悲情,她虽然只有23岁,却留下了两个年幼的女儿,她的女儿说妈妈是被坏人杀死的,但这个被她女儿说成坏人的人曾一度逍遥法外,如今也不过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取保候审。就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人命关天,嫌犯岂能取保候审?难道就因为他是法院法警,还是因为他有一位在法院当副院长的亲叔叔?
这个女子叫薛艳凤,出生的日子很好,大年初六。出生日子好,并不能说明她命就好,她就是一个命苦、且短命的人。23岁正是花季年华,却早早香消玉殒,本应是享受人生的阶段,却提前画上了句号,这不悲吗?
朋友圈照片里的薛艳凤,有一张姣好的面容,瓜子脸,披肩长发黄红相间,双手是艳色的美甲。然而,她的网名却叫“寒心”,难道她生前就知道自己命运如此让人寒心?而那位把她送到阴槽地府的人,叫慕祥伟,是吴堡县法院法警。
应该说薛艳凤死得很蹊跷,其剧情真的是错综复杂,且无法无天。这里有几个细节让人关注。薛艳凤家人给华商报记者提供了一些录音和书面材料,上面记录了薛艳凤生命中最后一刻的遭遇:
3月18日晚上9点多,薛艳凤接到慕祥伟的电话,慕祥伟叫薛艳凤吃饭。吃饭的时候慕祥伟和一个绥德县的朋友喝了酒。到了晚上11点,薛艳凤和同学李×丽准备离开,慕祥伟那个绥德县的朋友不想让这些女孩离开。薛艳凤跟慕祥伟打了招呼后还是离开了。根据材料显示,薛艳凤走出饭店后,慕祥伟追了出来,他让薛艳凤和他一起走,被薛艳凤拒绝。随后,3人回到薛艳凤的房子关门睡觉。3月19日凌晨1点多,慕祥伟一脚(有的说两脚)将门踹倒在地上,进来后拉薛艳凤起来,薛艳凤要穿衣服,慕祥伟一把将薛艳凤的衣服扯掉,“穿你妈的×,跟爷爷走了不”。
李×丽看到慕祥伟拽着薛艳凤的头发,将她从炕上往下拉,李×丽吓得赶紧给男朋友亮亮打电话,亮亮到来后,薛艳凤已穿好睡衣。亮亮一把抱住慕祥伟,慕祥伟推开亮亮大骂,“老子一两次给你面子就行了”,接着慕祥伟把穿着睡衣、拖鞋的薛艳凤带走了。之后是说她跳水身亡,18天后清涧县才找到尸体。(2016年2月23日《华商报》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是一句被广为引用的名言。它出自英国的一位首相威廉·皮特。皮特用它来形容财产权对穷苦人的重要性和神圣性。当然也是形容普通老百姓的尊严不可侵犯。
于是我再次想起了巴东县邓玉娇,那位被邓玉娇捅死的邓大贵,是镇招商办主任,在当地也算是个“权贵”,他要这位侄女辈的人提供“特殊服务”,拒绝后,就敢掏出一叠钱打邓玉娇的头部,称“还怕我们没有钱?”两次将邓玉娇按倒……这也是权贵与平民的不对等,如果对等,他们敢如此张狂吗?是的,如果慕祥伟不是仗着权势,敢一脚踹开她的门,拽着她的头发,强制拖走?不一样的是薛艳凤没有邓玉娇那种血性,结局却是相反的。
更蹊跷的是警方最终确定,薛艳凤离开房子时穿的棕色豹纹棉睡衣,内穿黑色胸罩和内裤,脚穿枣红色全包棉拖鞋。但薛艳凤的家人说,当时尸体胸罩和内裤都在,睡衣已经不见了。死者身上有很多伤痕。法医鉴定的结果是薛艳凤排除他杀,系“溺水死亡”。但后来山西省柳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王胜利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当晚是薛艳凤自己上的车,但是,确实慕祥伟和薛艳凤发生过肢体冲突。目前慕祥伟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取保候审。
怎么当地法医鉴定的结果与山西省柳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王胜利说的竟然是如此不同,“排除他杀”怎么又成了“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个“溺水死亡”是不是在包庇,是不是徇私枉法?有关部门要不要调查追责?
报道说,薛艳凤的母亲尚思兰认为,女儿不是溺水死亡的,她怀疑女儿是被杀害后抛尸到黄河的。既然家属有这种怀疑,司法机关有必要调查出真相,给死者家属和公众一个交待。
慕祥伟家人说慕祥伟和薛艳凤是谈恋爱,薛艳凤的母亲尚思兰不敢相信:“人家慕祥伟是国家正式工,是法院法警,其叔叔又是法院的副院长,而且慕祥伟家和另外一个叔叔家在当地开的有很大的宾馆。不管是家庭背景还是经济能力,一个离过婚而且生过两个小孩的农家女,人家慕祥伟能看上吗?”
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厘清:
一是薛艳凤的家属调查发现,慕祥伟此前似乎有过前科,几次惹事被公安机关打击过,而且在榆林市发生过酒后殴打交警的事件。但慕祥伟的叔叔,吴堡县法院副院长慕明虎为何说此前没有其他违法乱纪的事情?如果薛家说的是真的,是不是慕祥伟一直在为非作歹,违法乱纪?一个法警如此嚣张,为何没有被处理,谁在当他的保护伞?
二是薛艳凤的母亲尚说,慕祥伟家和另外一个叔叔家在当地开的有很大的宾馆,这个调查并不难。中央三令五申,在党政机关及所属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一律不得经商、办企业。作为法院法警,如果开宾馆,显然是顶风作案。
三是案薛艳凤的家属多次到柳林县警方询问,为何一直没有结果。柳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王胜利说柳林县检察院认为,此案应该归吴堡县公安局管辖,当然,发现尸体的陕西省清涧县公安局也有权受理。王胜利说,他们多次和吴堡县警方交涉,吴堡县警方都不愿意接手。为何吴堡县警方都不愿意接手?
四是当薛家去柳林县检察院找检察长,“找了检察长第二天慕祥伟就派人和我们谈赔偿的事情”。答应出107万给予赔偿,赔偿了60万元后,剩下的47万元,慕祥伟为何又没有给?
五是薛艳凤既然不是“溺水死亡”,是涉嫌过失致死,真相究竟如何?为何一个涉嫌致人死的嫌疑犯还能取保候审吗?人命一条,花钱就能免除牢狱之灾,从此依旧逍遥?
这剧情也太复杂了,这无法无天的剧情实叫人扑朔迷离,也叫人很心寒。
在悲叹这样的女子命运之后,我们更痛心这样无法无天的剧情!我们要的,不是当地司法体系的推诿,也不是纸面上法律两字无缥缈,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对法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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