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污染,乡长求助媒体为何还无力?
水库污染,乡长求助媒体为何还无力?
洪巧俊
曾经看到这样的话,东西脏了,我们用水洗干净,可是水脏了,我们能用什么洗干净?我不知道该怎么去描述这一种痛心的感受,当我看到江西余江县杨溪乡乡长因水库被污染投诉无门而无奈求助于媒体的新闻的时,内心是五味杂陈。
据江西电视台报道,余江县杨溪乡乡长徐志敏近来多次发现水库鱼类大量死亡,经过检测,水质已为五类甚至劣五类,不适合鱼类生存。而村民发现污染源与水库西岸建起的养猪场排污有关。但由于养猪场并不承认污染一事,村民只好把自己求证,把水库水抽干后,在水库底部发现一条暗沟,养猪场的猪粪猪尿都排出来了,直接排进水库。村民多次跟当地政府以及养猪场负责人进行沟通,几个回合下来都没有结果,乡长才无奈求助于媒体,盼望问题能早日得到解决。
污染已经形成,鱼类大量死亡已是不争的事实。水库是村民承包,辛辛苦苦一年养鱼,不想却遭遇这样的结果,村民的损失谁负责?能找谁负责?水体污染牵一发而动全身,而余江杨溪乡又是以农业为主。水库周围的农民生活用水、灌溉水都被污染,谈何最基本的饮水保障?
横跨抚州东乡和鹰潭余江两地的养猪场,即使通过当地环保部门上报到省环保厅,依然没什么效果,无怪乎杨溪乡乡长也只能感慨,水库污染问题跨地市,协调难度很大,包括执法的权限,受到了很大的制约,目前没有什么整治行动或者结果出现。从新闻中得知,在整个记者求证的过程中,养猪场负责人称污水是意外泄漏,而养猪场的董事长则称从来就没有什么污水排进去水库过。这位身为省人大代表、评为全国劳模等荣誉的企业负责人就如此缺失担当。这些头衔和光环不是企业违法的护身符,作为省人大代表、全国劳模就更应带头遵纪守法,多为群众着想,而不是损人利己。
相关部门踢皮球似乎成了常态,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没权管”,“没法管”这种论调。养猪场所在的东乡县孝岗镇政府在面对污染质疑是这样回应的:“排的那个水基本是可以的,不是影响很大的水,那不是污水,乡政府和周边部门没有职权去协调这个事情。”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污染水库的养猪场被视为当地重点工程,还是龙头企业,没有环评,却能生产,那么,又是谁给了这个特权?《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但这家企业开工了,生产还造成污染。东乡环保部门说“无权处理”,是地方保护主义作怪,还是不作为?
作为龙头企业,可能为当地创造了不小的经济效益,但不能因为是龙头企业就可以污染环境,就可以损害群众的利益,龙头企业更应该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为了追求一时的利益,于村民的生活水源而不顾,于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不顾。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杨溪乡的农民投诉无门,发声无力是可想而知的,不过乡长如今出来呼吁,就能够有力吗?假如执法到位,监管够严,诉求渠道畅通,乡长何至于无奈求助媒体?不过,至于乡长求助媒体是否有力,从当地有关部门的回应就可想而知,如果上级执法部门不下猛药治理,要不再污染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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