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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顶大盖帽何以管不住“青岛大虾”?

(2015-10-09 23:16:28)

几顶大盖帽何以管不住“青岛大虾”?

洪巧俊

“一辆失控汽车撞飞了路边一大爷手里的塑料袋才停下来,司机下车道歉:大爷,对不起啊,刚才车失控了,那边是辆劳斯莱斯,旁边是一个卖切糕的三轮,这俩俺都赔不起,只好委屈您了,您没事吧,用不用去医院?大爷说:我没事,可我的塑料袋……司机:大爷放心,我赔你,里边装的啥?大爷:青岛大虾……”这个网上流行的段子,让好客山东输给青岛一只虾”再添了“一把火”。的确,“青岛大虾”为层出不穷的宰客模式增加了新意,将好客山东输给青岛一只虾的声音以一种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蔓延全国。

其实“宰客”的现象,历史也很悠久。“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这句耳熟能详的话不知要追朔到哪个朝代?小说《水浒传》里的这种故事却是最为流传。那些人一身匪气,他们会用目光告诉你,你的钱袋子已经被盯上了。你要是身形魁梧或许可与之一拼,但是你要是稍显弱不禁风,那真的对不住了,钱和自己的命你只能选择一样。但小说毕竟是小说,有虚构的东西,现实应归现实,我们不是说当今是法制社会吗,怎么也常有这种事情发生?“青岛大虾”事件的主人公花钱消了灾,憋了一肚子气后,还能在网络上大吐苦水,找媒体投诉。其实青岛早在2008年就有类似的事件,有消费者在青岛一露天烧烤摊吃顿烧烤花了18000元,因为烧烤不是一串一串卖的,而是按每片肉1520元收钱的。消费者拒绝付账被棍打后,遂向派出所报警,但是经派出所调解后,消费者仍需要按18000元付款结账。看看,投诉了又能咋样?一分钱也不能少!

这样的结局,不知道当时的消费者是否有再也不会踏进这虎狼之地的想法。投诉无门,赔了夫人又折兵,这地头蛇连执法部门也奈何不了?执法部门究竟是不想管,还是另有他意?2008年,物价还没有现在飞涨得这么厉害,那时的房价只要今天的一半,人家可是被诈了18000元,你一只虾才38元,这样想来,“青岛大虾”事件的主人公是否应该暗自庆幸一番?在青岛,不止有“天价虾”,“天价肉片”,还有“天价蟹”……可见事情并非偶然,而是早有之,惯之。这种恶习难道不与当地执法部门的“宽容”,甚至可说是纵容没关系?

看来,以后到青岛等著名宰客之地,手里必须有一本防宰指南,点菜前必须询问清楚是按啥计量单位出售,就如网友追问的,芝麻是否按粒卖,田螺是否按个卖?不然的话,抬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被宰于无形之中,这种经历也是够瘆人的。

让人想不通的是,为什么青岛的几顶大盖帽管不住“青岛大虾”?很多游客被宰后,投诉无门,维权无门。以“青岛大虾”事件为例,游客打了110,找到派出所,得到回复是这事不归他们管,然后把问题推给物价局。而大晚上,物价局电话根本打不通。从这里也可看出,青岛的形象不仅仅是毁在“青岛大虾”,而重要的是毁在这些执法部门。这次“青岛大虾”的剧情在经过媒体报道之后是不出意外的反转了,青岛物价局将“过完节才能解决的事”立即处理了,事发的大排档也被罚款9万元。假如早几年有人投诉,不是睁只眼闭只眼,也重罚9万元,还会有“青岛大虾”事件发生?地方保护主义,害了青岛,也害了山东,要不“好客山东”岂会输给青岛一只虾?

“青岛大虾”如一只老鼠屎,掉进香喷喷的一盆绿豆排骨粥里,其教训是深刻的。几顶大盖帽管不住这“青岛大虾”,不仅仅是青岛的教训,也是全国其他景区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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