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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摆摊是“卧底”,还是另种“江湖”?

(2013-06-17 17:36:14)

请允许城管“摆摊”换位思考

洪巧俊

白天着城管制服执法,晚上则换上便装摆摊,武汉一名城管执法队员这一爆炸性做法引起全国网友关注。针对此事,武汉城管官方微博回应,称当事人是一名优秀城管执法队员;而洪山城管人士则称:“摆摊”实为卧底,目的在于“换位思考”。( 617《楚天都市报》)

这次武汉城管值得赞扬,原因是他们没有推卸责任,说是“另时工”干的,他们回应说当事人是优秀城管执法队员。尽管城管人员摆摊引来了非议,有网友质问城管“卧底”彰显了谁的江湖?甚至还有人说他们是“双面城管”,其意是说,他们利用了手中的权力,占用了公共资源。即使合法,也因城管的工作性质,应避嫌不摆摊,何况《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可以经商。网友中也有另一种声音,城管摆摊应抱着宽容的态度,现代社会生存不易,城管工作压力大、收入低,摆摊弥补点家用实乃人之常情。

在我看来,如果真是洪山城管说的“摆摊”实为卧底,目的在于“换位思考”,这没有什么不好,让城管去摆摆摊,亲身体会,才能真正懂得小商贩生存的不容易,体味到他们酸甜苦辣,这样就能促进他们改进工作作风,少些粗暴执法。可以说,当前导致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对恃的增多,也是因为我们的执法部门缺少与市民的沟通,尤其是换位思考。

面对记者的疑问,城管负责人还出具了几张手写的笔记,称这是两位队员近来写下的数万字“摆摊日记”。写了这么多“摆摊日记”,显然是深有体味,不过这数万字“摆摊日记”,最好是公开一下,也让我们学习、学习。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公开“摆摊日记”,可以起到辟谣的作用,说明他们真的是体验小商贩生活,换位思考,而不是摆摊为自己赚钱,成“双面城管”。

人们对城管有着前所未有的关注,缘于“城管故事多”。长久以来,大家对城管的负面评价并非感情用事,人们不禁要问,执法者的城管与市民之间的纠纷并不复杂,为何屡屡“秀”出虎狼般的残暴?延安城管的“踩头”事件,再次告诉我们,执法的城管明知打人犯法,却仍然我行我素。可以说,出现这样的情况,显然是没有换位思考,没有站在小商贩的角度去思考别人的生存困难,从而缺失人怀关怀。要知道,城管是政府部门,城管执法粗暴,显然有损于政府形象。

厦门公交车纵火案,造成46人丧命的陈水总,曾经也是一位小商贩:90年代,在家门口开了一家汤圆店,因为没执照被取缔。1994年,40多岁的陈水总才娶了媳妇。这其间,开过一间只有半米宽的“麻糍”小摊,但又被取缔,失去了基本生活来源……试想,如果厦门城管能换位思考,不是一次又一次地取缔陈水总的小摊,而是让他经营,或者帮他寻找其它地方去经营,有了生存的空间,甚至一家人生活得有滋有味,这样的悲剧还会发生吗?

武汉城管人员摆摊,消息曝出后,同情和肯定的声音居多,并没有“一边倒”地进行吐槽与声讨,这说明网友大多还是理性的。所以,城管部门没有必要为此遮遮掩掩,是城管人员生活困难,需要摆摊过日子,说出来人们也一样能理解。如果摆摊是为了换位思考,就更不应该遮遮掩掩,而应大张旗鼓地宣传,通过这种换位思考,让城管执法人员真正了解小商贩生存的压力,以及生活的不易,能从中找到管理的变革思路,消融与小商贩之间的矛盾,使城管执法人员更能体现人性化。这样的换位思考难道还不应该让城管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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