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规定能“定”住官员激动澎湃的心?
(2011-12-15 22: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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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文化部规定能“定”住官员激动澎湃的心?
文化部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演出市场有关问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音乐节等节庆类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运作与管理,明确规定: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不得主办或者承办节庆演出,不得直接参与投资节庆演出。(12月15日《人民日报》)
中国人的节庆多,可能是世界上其他国家望尘莫及的,除了传统固定的节庆外,还有很多不固定的节庆,加上地方官员热衷于节庆,喜欢追星,节庆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可以用层出不穷、五花八门来形容。
地方官员总能拿出些理由来办文化节,各地似乎在赛着举办节庆,比如S地盛产桔子,就举办中国桔子文化节;N地盛产荔枝,就举办中国荔枝文化节;龙虾节、茶文化节……连性、鬼也有文化节。除了众多的文化节,还有名目繁多的艺术节,琳琅满目的产品节。文化节没文化,艺术节没艺术,产品节没品味,花了大价钱请来了几位明星热闹了一番,就以为很文化、很艺术,这是因为地方官员对文化和艺术的理解还不够,缺失品味表现。
常常看到这节那庆的场面是那么隆重,那么欢声雷动,大腕名星前来助阵演出,官员与名星同台演出,同台共庆。当然,搞一场大型的节庆活动,往往满足的是地方官员个人需求,有了面子,捞了政绩,还让心激动澎湃一次,多来劲的事啊!比如陕西志丹县县委书记祁玉江就让心潮澎湃过,他借着节庆舞台的机会,代表志丹的黄土儿女激动地拥抱了管彤,还追问“我是不是男人”。殊不知,每位名星在这里同台一次,拿走十几万元,甚至上百万。一台这样的节庆花费少是几百万元,多则千万元,都是纳税人的钱或者摊派来的钱,“崽花爷钱不心痛”,花费再大又不要自己掏一分钱。江西瑞昌市,一个紧临长江、隔鄱阳湖上百里、只有13.8万人的小城,不产“鄱阳湖龙虾”,却耗资600余万元大张旗鼓地办起了“首届鄱阳湖龙虾节”。 隆重过后,还要总结一番,说擦亮了“金字”招牌,树立了城市形象等等,不知道这样的一次次烧钱折腾,擦亮谁的招牌,树立谁的形象?不过志丹县擦亮了县委书记祁玉江的招牌,树立他“熊抱”的形象。
“你有政策,我有对策。” 节庆如此诱惑,权力之下,就总会有办法有可能。文化部规定“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不得主办或者承办节庆演出,不得直接参与投资节庆演出”,当然好。问题是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不得主办或者承办节庆演出,不得直接参与投资节庆演出,就能遏制这节那庆的举办?以前是“政府搭台,经济唱戏”,如今文化部有规定,我就“经济搭台,政府看戏”,政府不可以主办和承办,社会团体可不可以?企业可不可以?搞旅游节就让旅游协会主办,搞美食节就让美食协会承办,政府部门还落得清闲,到时唱主角的还是当地主要官员,坐在嘉宾位置的还是官员,他们照样与名星同台演出,照样擦亮牌子,树立个人形象。这样做会使企业的负担更重,政府主办和承办,政府还会拿出一部分钱来,如今不让主办和承办,就可能所有钱都由企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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