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一把手”不直接管人事财务并不能遏制腐败

(2009-12-10 23:19:14)
标签:

杂谈

“一把手”不直接管人事财务并不能遏制腐败 

               ·洪巧俊

深圳在《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中,有许多新的规定和提法格外引人注意,如党、政“一把手”不得具体直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事项,由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分管。(2009年12月10日《广州日报》)

在我看来,深圳的这些规定并不新鲜,如今许多部门的“一把手”都是不具体直管人事、财务等事项,尤其是财务,聪明的领导都不会直接去管,去签每一张发票,而是找一个自己可靠的一位班子成员去管,每月由会计送份收支报表给他就行。这样“一把手”照样花公款不心痛,仍然难以遏制大吃大喝等腐败现象。就是分管的不是亲信,一般招待都是由办公室人员办理,“一把手”吃喝的,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敢不签字报销?虽然“一把手”不具体直管,但其他班子成员只是协助“一把手”分管,你要是不听话,“一把手”可以随时调整你的分工,可以让你分管财务,也可以让你分管政工,还可以把你的工作“吊”起来,让你什么也不分管,闲着。所以说,这个规定并不能真正取到监督作用。

10多年前,我在家乡县委部门工作,县委曾通报过这样一件事,县一直属单位“一把手”直管财务时,一年的招待费是13万元,而当其它班子成员分管财务时一年招待费是21万元。原因是每次招待大多在“一把手”儿子开的酒店里吃喝,“一把手”自己直管财务时还有所顾忌,而不亲自签字报销时,就没了这个顾忌,多吃喝一点也没关系。虽然县委通报了这件事,却无法处理,人家又没有贪污,招待来宾的每一张发票都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但就是没有一张发票有“一把手”的大名,这就是这位“一把手”的高明之处。其实在人事方面,“一把手”就更不需要去直管,因为组织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如今市县直属单位配领导的职数一般都是“一正三副”,“一把手”要提拔人几乎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两票赞同,两票反对, 就要看“一把手”是在哪一方,“一把手”在赞同一方显然就顺利过关。懂得为官的“一把手”都不会去具体直管,而是“控管”,这样既轻松,又能紧紧抓住权力。

《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明确党、政“一把手”不得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和违规任用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等事项以“集体决策”的形式讨论决定,更不得个人审批决定。但是这个“集体决策”也同样不能遏制腐败,从报道的情况来看,集体腐败的趋势已是越来越严重,其根本原因就是这种犯罪没有受到法律约束。由于大多是“集体决策”或者“领导班子决定”,就无须担责。比较典型的是柳州市四大班子领导集体住豪宅,有评论说这是一宗阳光下的集体腐败。没有任何一种遮羞布或隐形术能把如此打眼的一个别墅小区隐藏起来,领导们堂而皇之地住进去,既不怕群众议论、举报,也不怕未买到此房子的其他干部“眼红”,如此勇气以及自信何来?(2008年3月29日《中国青年报》)当然是经过“集体研究”。如果按腐败论处 ,要处理柳州市四大班子领导这个大群体,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就应了那句俗语:责不罚众。集体腐败慷的是国家之慨,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对执政党和政府威信损害更重。

如何彻底地扼制腐败,除了“釜底抽薪”,从源头上限制权力,目前,还没有发现更好的办法。记得在联合国任职30年的杨天全先生说过,他说联合国30年无腐败,并不是这些官员都不想,而是制度约束了,无从下手。要遏制腐败,严惩腐败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要建立完善让“腐败无从下手”的制度。深圳是我国改革的前沿,应该拿出能真正遏制腐败的措施和制度来,成为其它地方学习的风向标,而不是这样的“秀一把”暂行规定。

 

洪巧俊的文章:
周久耕给社会最大的贡献是什么?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462411.html
有多少富翁是以黑恶暴富的?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037184.html
4000名贪官为何能从容外逃?
http://blog.ifeng.com/article/1799480.html
论邓贵大的死掉
http://blog.ifeng.com/article/2705891.html
代嫖幼局长写给宜宾县公安局的一封信
ttp://blog.ifeng.com/article/2684418.html
1200万天价吊灯照亮不了黑暗奢侈的心
http://blog.ifeng.com/article/2942695.html
一个“太监化”的社会
http://blog.ifeng.com/article/2396050-108.html#comments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