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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服刑者发“工资”办医保会不会引发故意犯罪

(2008-12-15 17:56:33)
标签:

杂谈

给服刑者发“工资”办医保会不会引发故意犯罪

               •洪巧俊

    “对服刑人员实行劳动补助金制度,不仅可以调动他们的改造积极性,还能够为他们家里增加积蓄!”记者从四川省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会议上获悉,四川省监狱拟对服刑人员建立最低劳动补助金制度,还拟给监狱服刑人员办医疗保险。(2008年12月15日《成都商报》)

    犯人也是人,提高服刑人员的待遇,让他们安心改造,其出发点是好的。但每一项政策的出台,都必须考虑现实环境,监狱就更不例外。监狱就是监狱,是惩治和改造犯人的地方。无论在什么时代,监狱都不应该成为人们所向往的地方。如果服刑人员享受的福利保障比正常人员还好,这种服刑改造就可能适得其反。

    当今许多农民工在遵纪守法的情况下,也常出现工资被拖欠、被克扣,更不要说医保。再说四川是个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至今还有不少农民还处在贫困行列,如果监狱比外面好,难免让人以故意犯罪而获得保障,这不是杞人忧天。

    按理,监狱又不是自由的天堂,都不是一个正常人的理想的选择之地。但奇怪的是还有人宁可失去自由,也要选择去那里。这是为什么?回答是去监狱治病,且这样的新闻已是屡见不鲜。上个月,我发表了评论《以犯罪来获免费治病国民皆受害 》,讲的就是农民李大伟为了治病而抢劫。当听到自己被判决18年有期徒刑时,他长舒了一口气。身患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李大伟再次抢劫,就是为这一刻———能到监狱里免费治疗,保住性命。在这篇文章中,我还列举了罗万富的事例,他是个不怕蹲监狱的人,是监狱里的一个常客。不怕坐牢,目的和李大伟相同,去监狱治病。14年来,他走的是一条以自由换健康的犯罪之路。就因为监狱里能免费治病,他们甘愿服刑失去自由。在我们看来,狱中服刑是对生命权的最大惩罚与剥夺,因为自由权几乎与生命权有着同等价值。但罗万富们并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进了监狱就基本上不愁吃饭和看病问题。

我们必须厘清一个问题,那就是监狱为何会成为罗万富们的理想选择之地?毫无疑义,就是不进监狱,不能治病,在现实社会中,公民是不能享受免费治疗之保障的。令人担心的是,如果四川监狱不仅免费为服刑者治病,而且服刑者还能领取“工资”、参加医疗保险,比那些种田的农民还要好,不知四川监狱以后会不会爆满?

    可见,给监狱服刑人员办医疗保险的政策是不切实际的,其后果是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政策是社会组织从事社会管理的依据,是判断是非、划分行为界限的准绳,是社会秩序的“调节器”。良好的政策能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良性运转,不良的政策则会引起社会恐慌,导致社会秩序混乱。所以,一项政策的实施之前,应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进一步分析、论证之后,审慎出台。我们常说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反之,错误的舆论就会误导人,在没有稳妥其间,类似这样的政策更应谨慎发布,以免误导人,给社会增添不稳定因素。

洪巧俊相关评论:

以犯罪来获免费治病国民皆受害 

http://blog.ifeng.com/article/1878642.html

 医改方案,为什么让我们都傻了眼 

http://blog.ifeng.com/article/1782795-3.html

 

一个贫穷的音符 

 

http://blog.ifeng.com/article/1297599.html

 

 看病最不贵最不难的悖论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1e2798010086v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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