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价再跌经适房可停建 
   
•洪巧俊
   
近日,河北、辽宁、山东等地先后停建经济适用房,一改过去重经济适用房轻廉租房的做法,纷纷提出以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解决低收入者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或会带来全国住房体系的调整。一些城市拟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并轨”,逐渐减少经济适用房建设、分配规模。(2008年12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这种调整应是理性的,也顺应了当前的实际情况。政府决策就应该快速反应,改变过去的“慢三拍”,少做“事后诸葛亮”,才能更好地服务人民。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出现经适房和廉租房“并轨”的问题,并非地方住房保障已经发展到了应保尽保的阶段,而是房地产市场急剧变化带来的后遗症。再说,政府应将有限资金建廉租房,是因为有此需求的人更贫困。
   
受美国次贷危机蔓延全球的金融风暴,早已波及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力,房价一路下跌也就并不奇怪。在不少城市,政府投资的经济适用房与市场商品房的价格距已越来越近,导致经济适用房滞销的问题,因此,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并轨”,减少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和分配规模是明智之举。
   
能买得起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群,当然也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如果市场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差距不大,这类人群完全可以购买到地段好,完全有自主产权的商品房。而经适房又要受国家政策限制,为有限产权,满5年后上市流通收益七成还要交给政府;且经适房选址多在偏远地区,对购房者生活造成不便;加上经济适用房存在着套小,设计简单等方面的缺陷,经适房降价空间有限,使其价格与商品房价构不成竞争优势,很多申请经适房的家庭选择了弃购。一位购房者曾告诉我,本来他家有条件申请购买政府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原因是房子不大,考虑到孩子长大了要结婚,所以他们宁可多借款也买大点的房,再说,儿子大学毕业后也可以赚钱归还贷款。可见,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规模大小,既要因地制宜,又要顺应潮流。政府出于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可以向沈阳市一样,对他们资助一定的住房补贴,这样,低收入者又可购买到自己称心如意的房子,同时还能刺激商品房的消费。
   
多建设廉租房,才能进一步改善民生,还没有“滞销”时。廉租房的租金都非常便宜,就是租金高了点,政府也可以下调。可以把廉租房扩大到有困难的外来工,需求量会更大,再说,让他们享受同等的社会福利保障,也是我们社会进步的体现。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要求,2009~2011年3年期间,将增加200多万套的廉租住房、400多万套的经济适用住房,总的投资可能达到9000亿。但是,随着“变局”,很有可能会带来全国住房体系的调整。因此,那些经济适用房销路不畅的城市,若房价再跌,经济适用房可停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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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购房究竟补给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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