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碰撞”下的打人应是史上最牛的
             
•洪巧俊
   
对于城管打人的报道已是屡见不鲜,但打人是“合理碰撞”,却前所未闻。36岁的福建人彭琴声称遭城管执法人员殴打而受伤。而行政执法局长吴平西对记者称以局长身份、以党性、以人格担保执法人员绝对不会打人。“如果确实有伤的话,可能是执法过程中合理碰撞所致”,对质疑为何不公布完整录像,局长说“我们只是有选择性地录像,没有必要全程录”。(12月3日《中国青年报》)
   
“合理碰撞”下的打人可称谓史上最牛的。人家打人既然是“合理碰撞”,打了也就白打。今后碰上城管,千万别与他们争,因为他们打人是“合理碰撞”。不过要是市民也合理地碰撞一下城管人员,不知该会怎样?
   
如果说,人与人发生争执,继而冲撞,双方撕打损伤,这种“碰撞”如果是一个人对一个人的,说“合理”还勉强可以。但作为纳税人养活的公务员,其主要工作就是为纳税人服务,面对公民即使执法,也应晓之以理地做思想工作,而不是动不动就砸东西、打人。
   
彭琴和城管所谓的“合理碰撞”,却是一个弱女子和几个男人的“碰撞”,其结果也就不言而喻。当然,我们伟大的城管队员是毫发未损,而彭琴出现了“头部外伤、脑震荡、肾挫伤、全身多处挫伤”的症状(福建武夷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认为“伤者彭琴以上损伤属轻微伤”),也就并不奇怪。彭琴还应该谢天谢天,没有打断筋骨就算幸运的,你的伤势再重,人家也是“合理碰撞”,并以“党性、人格担保”呢!不过有网友说得好,法律是讲证据的,党性和人格并不能担保一个人的清白。不过想想,这样的担保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正龙拍虎”的主角周正龙,不是说以人头担保虎照是真的吗?最后不也还是假的。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城管打人是不是“合理碰撞”?也不应是城管领导说了算。只是有选择性地录像,不敢全程录,说明“合理碰撞”也是不敢理直气壮的。“有选择性地录像”,显然不会有打人的镜头,却也并不能证明他们没打人。彭琴身上的伤是实,司法鉴定可以为证。
   
从“合理碰撞”这个词,就可以看出武夷山市行政执法局长吴平西还是蛮有水平的,令我这个舞文弄墨几十年的人感到自愧不如,咋就想得到这样一个“合理”的词来?但不管吴平西多有水平,“合理碰撞”之说也会被定格为狡辩。“合理碰撞”的狡辩,是权力的习惯性袒护,不但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反而容易激发矛盾,导致群体事件。这种权力的习惯性袒护,也暴露出当前一些官员缺乏胸怀,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知错就改的精神,缺乏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影响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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