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推为“老大”弱化了其它剧种的传承
2月22日《南方都市报》发表社论《强推京剧入校:只见行政之手,不见教育之心》。社论说:“教育部如果真的重视戏曲的文化传承作用,就不应该罢黜百家,独尊京剧,而应该放弃硬性狭隘的国标规定,转而授以各地中小学以更灵活多样的选择,来促进戏曲教育的普及。一说戏曲教育,就全国一致唱京剧,除了显出追求万民一致的长官口味之外,既不可能真正达到教育效果,还可能败坏学生们的学习兴致。”这个观点,我很赞同。
教育部也真是“热心”于孩子们的素质教育,去年是校园舞蹈,今年又是京剧,但这种“热心”却总是遭遇到了“寒流”,网友是一边倒的反对。
说是推广,其实有一种“强迫流行”的味道。这就难怪有人要调侃说,教育部在北京,喜欢京剧的官员和专家可能太多。这不,教育部拍着脑袋就来了“将京剧这一国粹纳入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到时全国人们都唱京剧!
应该说,京剧在北京推广容易,在广东推广就难,在我居住的潮州就会难上难。首先潮剧是潮州的地方戏,孩子耳濡目染,从小就会唱,现在要他们唱京剧,喜欢京剧,那只是教育部一厢情愿的事。去年教育部不是推广了校园集体舞,如今又有多少学校真正“舞”起来了呢?无论是在校园推广舞蹈,还是推广京剧,其实都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事实上,全国多数学校音乐、体育师资短缺,尤其是农村学校就更短缺。唱京剧的音乐老师在北京就可能很多,但在广东却是凤毛麟角,要执行就难。推广不完全是“唱”的问题,还有服装、道具、化装等方面的问题,没有经过几年的专门训练,凭学校现有的音乐教师,恐怕难以承担教学任务。如果在潮州中小学推广京剧,首先遭遇的是人才匮乏,去哪里寻找京剧老师?
各地的爱好是有差异的,拿潮州来说,更多的人是喜欢潮剧。我喜欢潮剧,你不给我学潮剧,偏偏给我学京剧,这样推广得起来吗?再说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是兴趣,教育者可以引导和逐渐培养学生的兴趣,切不可强制每一个学生都要学,强制性推广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相反却很可能招致抵触绪。
京剧虽为国粹,但也还是地方戏,我国幅员辽阔,不少地方都有其独特的戏曲文化传承。越剧、黄梅戏、潮剧同样脍炙人口。潮剧是用潮州方言演唱的一个古老的地方戏曲剧种,距今已有四百三十多年的历史,主要分布于粤东、闽南、台湾、香港和东南亚等地。如果论历史,京剧才一百多年,比潮剧历史短。潮剧同样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表现形式的代表之一,同样有历史意义和审美价值,是研究中国戏曲声腔的重要资料,是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最好的乡土教材,如果强制推广京剧,就会弱化这种古老剧种的传承。
当今许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失传,难道不与这些“全国一盘棋”的推广有关系?当地的戏剧,大多具备有利的当地传播环境,适合于学生学而时习之。如何保护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实让学校结合当地实际,让愿意学习的学生去学乡土教材,这也是一种好的传承方法。
自由教育是教育的灵魂,所以这样的事教育部最好还是少费心,让各地学校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