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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反腐网可以摸着石头过河

(2007-06-21 09:05:57)
 

 

 建反腐网可以摸着石头过河
         2007年06月21日江南都市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洪巧俊

     万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事局局长贾在云落马了,落马是缘于不同寻常的举报,有知情者建立了专门的网站,“曝光”了贾在任万州区商委主任期间套取国家专项资金341万元的相关证据,万州区纪委据此介入调查。
    网站揭发官员腐败致其落马,其意义远远大于扳倒腐败官员。在我看来,建立这样的反腐网站让贪官落马,是一个新生事物,也给人以启示。民间反腐网好处多多,这样的反腐成本低,节省了行政资源。网络反腐涉及面广,任何人都可以就某腐败事件提供钱索与信息,还可以极大地震慑犯罪。人人可以举报,真正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网络反腐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也存在着缺点,比如有人借此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为报复人诬蔑人。但假的就是假的,假的真不了,纪检一核实不就知道了吗?过去也有人以匿名信提供假信息,纪检查实了,没有诬赖一个好人。当然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后果应该自负,造成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法律部门应追究。民间反腐网,有关部门应因势利导。此事应当成反腐大事来抓,有推广的价值。不能因为有点瑕疵,就怕之怕哪而不为,要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利用网站反腐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有利于保护证人,激发群众举报热情。当然,如果举报的是当地党政一把手,只要一把手责成相关部门去查,网站的IP址就能查出来,其风险也不能说没有。就拿重庆彭水诗案来说,如果秦中飞讽刺的不是县委书记和县长,秦中飞就不会受牢狱之苦。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到启示,民间要有反腐举办网,而中央纪委监察、地方纪委监察部门就更要有反腐网站,让民间反腐网与官方反腐网互动起来,纪检监察部门就能从网络上更多地了解腐败问题,挖出更多的腐败分子,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如果官方反腐网能与网民互动,就更有利监督,比如什么时间举报的某地某人线索,当地纪检部门调查了没有,没有调查网民就可以追问,查出来的是贪官,处理结果咋样?如果通过调查发现线索是假的,也可以在网上公布,这样又可以避免以讹传讹。
     应该说,网站的影响力不是举报信所能比拟的。报道说,在建立反腐网站之前,举报人已于今年1月寄出两封检举贾在云腐败行为的举报信,但一直未有回音。今年3月18日,他便开通了“万州反腐倡廉卫士”网站,浏览量超过10万人,并有300余回帖。从而引起了社会和当地纪检部门的关注。按理,纪检部门只要一有线索,都会寻藤摸瓜,不放过任何的线索。但从贾在云案来说,仅仅是写举报信是没有效果的,只有“闹”出影响来,人家才去查。试想,如果不是举报人建立反腐网,有了影响力,当地纪检部门就仍然是假装不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易出现因行政权力分配资源上的腐败,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短时期还无法根除,加上监督体制还不完善和一些纪检部门的不作为,导致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而建立反腐网,就有利于社会监督,有利于遏制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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