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岛”不在,
仍是敬畏民权的象征!
备受世人关注的重庆杨家坪鹤兴路旧城改造项目拆迁纠纷——
“最牛钉子户”事件已获顺利解决,当事双方今下午已达成和解,并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据不愿具名的消息人士介绍,该协议还是在当地九龙坡区法院的主持下达成的。“这应该是在法律框架下达成的一份有效协议。”

这是一条人民网记者写的200多字的简短消息,但却放在各大网络的重要位置上。如果达成的协议真的如消息中所说的,“是在法律框架下达成的一份有效协议”,“最牛顶子户”不是被胁迫不再“牛”的,而是双方自愿达成和解,签署拆迁安置协议的,那么,这就是我们所希望的。总不能这样一直对峙下去,这样对峙下去,无论是对何方,都是一种损失。庞大的土地搁置三年没有开发,也是公共资源的大浪费。
对峙了三年的吴苹夫妇,坚守在那种无电无水的“孤岛”上,怎能不疲惫不堪,劳累过度?三年的僵持,应该说是错在权利交换没有遵守基本的合约上,也错在仲裁的一方没有及时地实施公正的仲裁手段。其实,吴苹夫妇坚守在“孤岛”上,他们是迫切希望政府、立法与司法部门作出良性回应的。报道说,该协议还是在当地九龙坡区法院的主持下达成的。也就是说,吴苹夫妇的“孤岛”维权精神,已经唤起了司法体系更为公平地对待拆迁当事各方。
应当肯定,能产生“史上最牛的钉子户”,那是我们社会的进步,换在过去,这个“孤岛”早铲平了。我们曾看过多少所谓的“钉子户”,在所谓的无数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未果的情况下,政府官员带领干警强制执行,一个个“钉子户”不也在推土机“轰隆隆”的声音中轰然倒下吗?从另一个方面来讲讲,“最牛钉子户”并没有胡搅蛮缠,而是以义正辞严、据理力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还利用国旗所代表的法律来护卫自己的合法权利,说明公民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已走向成熟,说明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觉醒。
一个星期前,我写过一篇《“史上最牛的钉子户”这座丰碑会倒下吗?》,我这样写道:因为在我的眼里它不再是一幢普通人的房屋,而是一座傲立在大地的丰碑。在过去,谁敢PK政府、和开发商叫板?那是注定要失败的。如今就不同了,不同是这个时代是网络时代了,当地政府所做的一切都可能暴露于天下;不同是这个时代步入了法制社会,公民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不是这样,今天也就不可能产生“中国最牛的钉子户”,吴苹夫妇也不可能用弱者示强的方式为全国拆迁户赢得了尊严。
我还在那篇文章中讲到了德国“最牛拆迁户”的经典故事:德意志帝国威廉一世金碧辉煌的行宫前,有座破旧的磨坊骄傲地屹立着,妨碍了他的观瞻。他找磨坊主多次协商未果,便令人强制拆迁。磨坊主将其告上法院,法院竟判国王侵犯私产,要求赔偿损失并照原貌重建了磨坊。磨坊历经了多少个统治者,但它仍在,像纪念碑一样屹立在德国的土地上。但我希望“中国最牛的钉子户”成为记忆中的“磨坊”。那时虽然还没有达成和解协议,也没有强制执行拆迁,但我知道,今日之国情,不拆迁的可能性不大。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思考,建高速公路能让它突然转弯?飞机跑道能不直吗?在法律的框架下,不同的利益方坐下来平等地谈判,最大化地让各方的利益得到尊重,和解双赢,难道不是最好的结局吗?
公民积极行动,把法律变成自己的生活,这是法治秩序生成的根本动力。如果这次是公平正义的原则下达成和解的,即使“孤岛”不能够象德国的“磨坊”那样永远继存下去,但它仍然是敬畏民权的象征,仍然是中国法治进步的一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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