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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当陪酒女郎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礼貌?

(2006-11-22 19:51:41)
让学生当陪酒女郎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礼貌?
桂林一舞蹈学校借“实习”的幌子,送22名未成年女生到杭州实习。学校信誓旦旦地向家长保证,实习地都是正规演出场所。但学生们很快发现,所谓的实习其实是到娱乐场所当陪酒女。学校董事长在接受采访时说,出于礼貌,让她们去敬敬酒也没有什么不妥。而校长助理周珍却告诉记者,组织实习“是为了帮助这些贫困的孩子,是在做好事。”
该校负责人的话是多么冠冕堂皇,一个说让学生去敬敬酒,是出于礼貌;一个说是为了帮助这些贫困孩子,是在做好事。我不知道他们把学生送到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礼貌?在这位学校负责人的心里,难道让这些未成年的女学生陪酒,整天喝得醉醺醺的,让客人在身上摸来摸去就是礼貌?把她们引入鬼祟出没的荒淫无道场所,甚至步入歧途,就是做好事?事实上,她们与步入歧途只是一步之遥。谁不知道这样的娱乐场所是个藏污纳苟、少女不宜的大“染缸”,受这种不良环境的熏陶,这些女学生就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沉沦下去,迷失人生的方向。记者在这些女生们“实习”的“后宫”等演艺场所就看到女孩在努力陪客人喝酒,还与客人搂搂抱抱,有的还抽着烟。
用“实习”的幌子驱使女学生充当陪酒女的报道早有所闻,两年前,央视《焦点访谈》就披露过华东一艺校将学生安排到夜总会“实习”的内幕,没想这种事情又在杭州重演。堂堂艺术学校,竟在“实习”的幌子下,将未成年女生送进娱乐场所当陪酒女。我想,这些涉事未初的女学生,出于对艺术的向往和对前途的憧憬,当初听老师们说要把她们带到被誉为“天堂”的杭州, 一定很高兴, 可她们万万没有想到,被称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老师竟把她们送进的不是“天堂”,而是狼窝。进这样的娱乐场所,能够让这些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受到什么“高雅”的艺术熏陶和学到“正派”做人的道理吗?娱乐场所就是娱乐场所,风月场就是风月场。我不知道桂林这所艺术学校是替国家培养艺术人才还是替娱乐场所培养“三陪”?人人皆知,学校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让在校生进夜总会,做陪酒女郎,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摧残人性,摧残教育,摧残那些女孩的花样年华。师德滑坡到如此地步,实在让人触目惊心。
“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但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的这些老师亵渎了这个溢美之句,做着见不得阳光的龌龊之事。为了学校和个人利益,竟然“发掘”让女生进入娱乐场所“实习”做陪酒女的旁门左道。他们打着“做好事”的幌子,干着抽取女学生用心酸血泪换来的陪客钱。报道说这些女学生在杭州的娱乐场所“实习”时,每人每晚薪酬100元,公司领队得50元,学校提成25元,留下的才是学生的。为了控制这些女学生,学校还要这些贫困学生交押金,还要她们给家里打电话要报喜不报忧。
“言语动作谦虚恭敬的表现”,这是《现代汉语辞典》对礼貌一词的解释。这位学校董事长让未成年的学生当陪酒女郎说是出于礼貌,是对礼貌一词的歪曲。在这位学校董事长的眼里,学校可以为所欲为,神圣的教育场所可以变成学生心灵的大“染缸”。艺校女学生到娱乐场所当陪酒女,决不是简单的礼貌问题,它与道德沦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人们不禁要问:她们带着纯洁的心灵出校门实习,还能带着纯洁的心灵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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