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评论,发给编辑,编辑说和头条稿件思路不一致,只好重写。算是多写了一篇吧。唉,愁人。
使用信用卡消费不是新鲜事,而是被人们习惯了的消费方式。这一“寅吃卯粮”的金融产品,因为授信门槛不高,让一些年轻人提前实现了自己的消费梦想。 
从存钱消费到信用消费,经历了一个不算太长的过程。不知道是不是受了美国老太太贷款买楼这个故事的影响,总之人们的消费观念转变了,超前了,都乐于“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并将其作为一种时尚。
在时尚背后,却存在着一些问题。信用消费在我国尚处在启蒙阶段,大部分人的信用观念还不强,信用消费本身也缺乏系统性和实战性,因而出现了诸如消费者无法按时还款、银行催款方知透支过度等尴尬现象,进而上升为信用危机,有的人还因此被追究法律责任。
在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制度已很完善,每个人都有一个号码,记载着有关纳税、还款等各种与信用有关的记录,并伴其终生,有人称其为 “经济身份证”。如果有人要和你搞经济上的合作,查一下信用记录就可以了。因此,信用被人们倍加珍视。
因为处在启蒙阶段,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都可以理解。同时,也提醒我们要认清信用的本质。专家说,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一种可以利用的资源,可以用来融资、理财、配置资源等等。一个完整的信用框架应该包括政府立法、行业协会、信用产业、信用消费等。这为信用理清了一个思路。
按照这个思路,当务之急必须加快完善个人资信档案登记机制,建立严密而灵敏的个人信用风险预警、管理及转嫁系统,制定法律约束信用借款个人行为;金融机构要按严格程序和要求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契约;银行采用抵押、担保、信贷保险等方式转嫁自身风险。进一步完善消费法律体系,规范消费信贷的环境及授信行为,规范借款人的还款行为,对不诚实行为进行惩罚。
如此才会使信用危机得到根本性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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