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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转"+發條橙的盛夏光年+"http://blog.sina.com.cn/u/1237775827!!偶们班主任,有空多捧场!!!!我最近的确是懒到不行了...呵呵!)
http://static.flickr.com/24/142841688_8e3fdd90f0_o.jpgShoes Are On The Way Home" TITLE="My Shoes Are On The Way Home" />
旅遊回程途中的鞋子,陪伴了我不短不長的六天。
有時候覺得鞋子其實是自己最好的情人。他無時無刻都在保護著你免受傷害,在寒冷的冬天給你最溫暖的呵護,忍受著自己的体臭卻始終不離不棄。
記得之前年少無知談戀愛的時候,戀愛的對象曾和我說過,愛一個人就該忍受甚至欣賞他任何的缺點。當時覺得似乎有點感動,眼眶溼溼的紅了兩秒。現在看來完全是屁話一句。你說你能接受你愛的人在你面前“優雅”的挖鼻孔嗎?
同樣是年少無知的高中時代,我曾經愛一個人愛到他打嗝我都覺得動聽。直到有天我們終于在一家破舊旅館的咯吱作響的床上行成人之禮,他一邊抓著我的臀部一邊和我描述他上一個男人送他多少多少名貴禮物的時候,我終于把胃裏他請我吃的賓陽酸粉一古腦嘔到他自認為多麽標誌的臉上……
這些年似乎都在重復這樣的生活。喜歡上,追求,買禮物,約會,上床,嘔吐,分手,喜歡上,追求,買禮物,買貴重的禮物,買更更貴重的禮物,約會,上床……
戀愛於是等於大筆花錢+床上纏綿。
原來戀愛就TM是嫖妓。
好了,說回鞋子。其實我真的很想和鞋子談一場戀愛,那一定很幸福吧。
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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