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起床的时候,往窗外一看,没有太阳,气压很低,感觉不爽快。谁料中午的时候,接到一个老同学打来的电话,说是中学里那个力气最大,跑步又是最快的同学得了癌症,在医院里快不行了。傍晚赶到医院的时候,他眼皮都没力气睁开,这大概就算是生命的弥留之际吧!
之后的几天里我老是提不起神,那个没有太阳、气压很低的早晨,总停留在我的感觉上。生与死,以前总以为有一个漫长的经历,不料却分离在瞬间。
真的感到有点悲哀,人的一生,大概从知道“死”,才算是懂事的开始。
曾经我常常在街头、在雨中,一个人行走的时候会突然止步,看着一个XX前行的老年人,从他们那沟沟坑坑的脸上去寻觅年轻时代的风华,童年岁月的稚气。雨中那迷蒙的薄雾,笼罩着人的心境,不尽的惆怅像雨丝般的难剪难断。人为什么要老呢?而且还要永久地离开这个世界呢?
也许我只能说,死的墓场和生的鲜花常常是这样的相容着,墓场盛开着鲜花,鲜花掩盖着墓场,对死的最冷峻的思考,才会有对生最热烈的爱慕。见落花而流泪,见枯叶而失意,又何必呢?
记得去年的一个冬夜,刮着凛冽的寒风,我去一个朋友家中闲聊。蓦地,我有一个惊奇的发现:这位朋友的书橱里放着一只人的骷髅,那完全是一个真人的骷髅。我直觉一股寒风扑面而来。我本以为朋友爱上的美术,此物为临摹用的,而朋友冷冷地告诉我,他与美术无缘,“只是以此作为一种死的提示来抓住生的分分秒秒......”
太冷酷的揭示了!我离开了那个朋友的家,心中却有一种生的富有和甜美,我记起了那句话,那句不知是谁说的话:“活着美好的!”
我明白了---
什么海明威在飞机失事,死里逃生后读到关于自己的讣告后却说:“一个人有生就有死,但只要你活着,都要以最好的方式活下去。”
我明白了----
为什么三毛在撒哈拉沙漠中举行婚礼时,见到丈夫荷西送给她的礼物是从沙漠中拣来的一副骆驼的骷髅竟会欣喜若狂,珍爱如命......
人正是因为知道了死,才掂出了生的分量。尽管长途跋涉叩开的都将是死亡的大门,人还要去抓住生的每一瞬间,开掘生命的价值。
试问:还有什么比这更为宝贵的呢?
因此,我即使面对那些生不如死的打击与挫折,我都学会了坦然面对。即使路走得再绝,我都不会以死来对抗,而是选择面对与挑战。这是因为我懂得生命的价值,更懂得了活着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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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岁秋夜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