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rage sale(直译是车库卖东西)在外国很流行,
就是当地的居民会将完好但仍有价值的东西放在自家门前的车房外,像摆地摊一样,把曾经深爱但若扔掉又未免可惜的物品来个大平卖。出售的物种多样化,衣服、旧的自行车、摆设、挂画等等。。。。。。其实在这些要卖掉的东西里面,有些东西简直完好无缺,但你只需要付出大概十份之三到四的价钱,若好运的话可用更低的价钱就可将心头好带回家中了。卖方可收回一点儿成本,买卖双方开心,而最重要的就是这种garage
sale的买卖方式既省钱而物品又可循环再用,一举两得,而且有时真的会找到宝贝的啊!!我在加拿大住过一段时期,也曾尝试过这种售卖方式,个人觉得挺好玩的,虽然有时物品无人问津,但在人生节奏那么匆忙的生活里,间中享受这种优闲的生活方式其实是蛮不错的。
说到这里,又让我想起了童年往事,呵呵~~其实也不能真的算童年了,那时还是香港无线电视台的演员训练班学员,同学的经济条件虽然不过不失,但都希望在假期空余时间赚些外快。同学之中,我当时与吴镇宇比较要好,就提议和他与三两个女同学,当起了业余的街边小贩,希望吴镇宇不介意吧?英雄莫问出处啊~~哈哈!!当时我们卖的是小玩具,我与他负责叫卖,甚么6元一个,10元两个的那样,而女同学就负责把风,遇上小贩管理员过来,我们就马上把玩具收起,放进纸皮箱躲避,感觉就好像作贼一样,但还时觉得很刺激很好玩,毕竟我们也不是作非法的勾当,只是在不准贩卖的地点贩卖而已!待管理员走开了,我们与其它的小贩又从张锣鼓,摆起档摊,再次叫嚣起来了。现在想起来确实值得回味,虽然当时只体验了三几天的小贩生活,赚的也只是蝇头小利,仅仅足够大家吃顿饭,但那可算是自力更生,初尝了自己作主,自己做老板的经验啊,而对大家日后当演员的生活体验上了书本理论以外宝贵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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