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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留神,我成了妇女之友

(2009-11-27 10:16:16)
标签:

李咏

咏远有李

娱乐

  《咏远有李》上市有一阵子了,从一开始,我压根就没想它会卖得怎样,因为我从不指望用我的书去教育人,原因就在于我本身就是一个被教育的对象。虽说我“两耳不闻窗外事”,但身边的朋友开始埋怨我了,是个男的都说“帮女人说话,胳膊肘往外拐”,是个女的都对我笑脸相对“你真是妇女之友啊!你的书成了我家的教材!”

  我这左右不是人啊?

 一不留神,我成了妇女之友

 (谈不上思想,就是有点小想法)

  早在写这书的时候,我就想好了遭遇各式各样的板砖、口水和刀叉。当然,熟知的朋友给的都是表扬意见,夸我还有点儿“思想”(谢谢您了!),稍带点儿“文采”,(那当然!)但听到“妇女之友”的评价,还真是意外,有组织的感觉就是舒坦!起初以为是封面那张玉照捕获了她们的芳心,后来才知坊间已将在下冠以“有点小钱但没变坏”之典型,供男友比照参考,供为人夫者自我鞭策。

  《咏乐汇》节目组的两位小兄弟跟我抱怨,这两天日子不好过。新婚的弟妹说:“多学学咏哥,既有才,对女朋友又好!”待产的弟妹说:“要以咏爸爸为标准,给你个机会重新做人!”闻言拍手称快,眼瞅着“妻管严”、“咏爸”要成为一种主流趋势,在下也算为社会做出了一份贡献:惧内无罪,爱家有理!

 一不留神,我成了妇女之友

 (对女儿是亲不够,爱不够)

  听同事说现在网上有个挺火的帖子,叫什么“80后吵架公约”,引发了不少争议,说是太向着女方。我打听了一下,嗨,这有啥可争议的?在我家,类似的“平等条约”已经实施了十几年。说实话,本人特享受,因为特有利于安定团结。

  作家的口碑还没树起来,先成妇女之友了——在下幸甚。

  一不留神,我成了妇女之友

 (本人拙作,写于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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