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北京,在第五大道门口等闫超。他跟我打招呼时,我还是愣了一下,Y胡子不刮,斜背个挎包,穿一身灰蒙蒙的牛仔服(?),看上去直欲融入北京阴沉的天气之中。——这说明,即使是男人,放在网上的照片也不是大可信的。要知道一个人长什么样子,就要实地察看一下。
见闫超是为了签我的《爱情这江湖》的合同。这本书是闫超拉皮条找下家的。这厮现在有比较广泛的人力资源,代理投杂志稿、书稿,有那么一点小名气了。
我曾经说过,闫超是职业跳槽犯,非正常人类研究所资深被研究员。我以为这是十分恰当的。有这么一种人,你每次见他,都得问他,最近在泡哪个妞呢?毫无疑问,这种人是传说中的色狼。另一种人,你每次见他,都得问他,最近做什么工作呢?毫无疑问,这种人是传说中的跳槽犯。闫超不是跳槽犯,他是职业跳槽犯,所谓跳槽犯中的极品。许多人对闫超一直跳槽有看法,闫超反驳得很有力:“我TMD要不跳槽,现在还在山西挖煤呢!”
说到非正常人类研究所资深被研究员,闫超也是当之无愧的。他的博客名,叫南十方48号,那是太原精神病院的所在地。他身上有着种种被研究员的素质。比如说,这厮整一个自恋狂,自吹自擂成为习惯,常对人吹牛,你过多少年,会因为认识我而荣幸;这厮总是有着种种疯狂的想法,我在北京跟他睡一起,被他唠叨到深夜两三点,大早上又把我弄醒,继续听他狂侃。还有偏执,过敏,自负,种种,都是非正常人类研究的宝贵资料。
我不大喜欢闫超,闫超大概也不大喜欢我。我们可以合作,但不能深交。我们两个,其实都太过敏感,而且刻薄。我们都是刺猥,不宜走得太近。我很烦他身上的某些东西,不是一般的烦,是很烦,其实,那些东西我身上也有,不过隐藏得很深。其实你最痛恨的,不是别的,而是你自己。
有人说闫超是志大才疏,我觉得这话并不太对。闫超是有才的,只是才大,志更大。我很佩服他,许多事他可以做,我做不出来。我缺乏那种不顾一切的勇气。所以,他会比我有成就。
闫超最近换了多少个工作?我不知道。他有多少策划?我也不知道。只听他说,他准备做明星的经纪人。这个职业把我吓着了。我做不了。肯定做不了。
闫超一直在动,一直在变,因此没办法让人对他太放心。总的来说,他像一个不靠谱青年。而我看上去比他靠谱。
我应该说实话,我只是伪装得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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