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组织一场研讨会?
(2008-11-12 20: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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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最近参加了几次研讨会,虽然有一些收获,但总感觉研讨会的主办方还能把工作做得更细一些,这样效果会更好。
在我看来,组织一场成功的研讨会,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第一:明确研讨主题,根据该主题慎重邀请参加人员。没有主题肯定是不行的,不用多说。主题不明确也是不行的,主题太多或者主题太模糊,都是不明确的表现,在这种情况下,参加人员往往东说一句,西插一句,没有一个系统的阐述和主线贯穿,效果不会好。主题确定在三个以下为宜,主题题目要善于从小处着手,不能大而空。主题确定之后,应当考虑受邀人员,可来可不来的就不要邀请,节省开支,提高效率。
第二,邀请函中应明确受邀人员向会议提交论文或者至少是讨论提纲。这有助于主办方在事后对研讨会进行成果总结,否则研讨结束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第三,研讨过程中,主持人的作用非常关键。主持人是贯穿始终的发言人,其作用表现在时刻把握讨论的主题不能离题万里,把握在座人员的讲话时间,甚至是活跃气氛等。好的主持,可以使讨论效率提高很多。
第四,研讨关键词。如果说研讨主题是较大的话题的话,那么关键词就构成了话题的血肉。因此,务必要在讨论之前,使各位参加讨论的人员都能明确关键词的含义,如果连该关键词都理解各自不同,那么各方各说自话,讨论简直无法开展。
曾经参加过一个民事诉讼法学年会的讨论,发现主题非常不明确,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各自抛出自己的玉,各自都觉得别人讲的都是砖。整个讨论实在是流于形式......由于没有明确的主题,因此参加的嘉宾自然各色人物什么都有,官僚、诉讼法学者、法官等,官僚们明明不懂,还要啰啰嗦嗦地讲一大堆和谐社会之类的理论;诉讼法学者们一脸的唯我独尊表情,似乎他们把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世界各国的民事诉讼法理论都搬出来,就等于拿到了普适的真理;法官们则基本上局限于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几乎没有什么理论深度,却都是很现实的问题。三类人讨论的东西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那个场面好比敲大鼓的大声擂、吹萨克斯的可劲吹、弹吉他的用力拨,不同的调子发出非要起名为“音乐”的声音,叫人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