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惠民生 河北城居保与新农合将“合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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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河北正式启动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居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将“合二为一”,实现并轨。2017年1月起,河北将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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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试点:邢台市在全市范围改革试点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北省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我省正式启动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居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将“合二为一”,实现并轨。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享受待遇,全省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
2015年12月31日前,在全省启动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简称“整合工作”),邢台市在全市范围扩大改革试点,其他市选择2至3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试点县(市、区)新农合职能、编制、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信息系统等划转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规范的整合程序,妥善处理体制、制度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在尽量缩短整合时间的同时,确保各项管理和经办队伍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
河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时间表
2015年12月31日前,在全省启动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简称“整合工作”),邢台市在全市范围扩大改革试点,其他市选择2至3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2016年2月底前,各市要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各试点县(市、区)要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2016年3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016年4月底前,各市要完成试点县(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审计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底数清楚。
2016年5月底前,各试点县(市、区)要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职能、编制、机构、人员、资产、档案、信息数据等整合工作。
2016年6月底前,各市要制定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016年7月1日起,按统一后的新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2016年7月底前,完成对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建立起统一的居民参保人员数据库。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目录的整合工作,实现信息系统与定点医疗机构联网。
2016年12月31日前,各试点县(市、区)基本建立起“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为在全省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按新政策享受待遇。
“威县模式”:体现“低收费、大目录、高待遇”
缴费标准
就医方面
待遇方面
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重大疾病待遇
综合来看,对于原城镇居民来说,县内住院待遇提高了10%,农村居民待遇和原来比也有提高。因报销目录大范围增加,原新农合参保人员转外住院待遇甚至能提高15%。
热评:城乡医保并轨当更快更广
推进城乡医保并轨,既事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与地方医疗发展水平的基础有关,还与城乡居民的不同比例密切相关,同时还涉及人、财、物等多方面的整合,是一项需要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系统工程,其难度不小。要保证城乡医保并轨的顺利推行,需要全国一盘棋的制度考量。通过实行城乡医保一体化的管理体制改革,结束目前管理“三分天下”、各自为政的局面。通过立法确保财政对医疗保障支出的长效机制,确立医疗保障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不断提高财政对非就业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补助水平。要保证城乡医保并轨的顺利推行,还需要各地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试点,探索最适合本地的并轨方案,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低保人群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