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好友 发纸条
写留言 加关注
【鲁氏报料·崂山啤酒岂能言而无信】2014年,崂山啤酒(精制)在石家庄市场实行有奖销售,一等奖笔记本电脑一台,二等奖运动书包一个,三等奖五角星奖人民币三角。
鲁氏没喝到电脑和书包,五角星倒是不少。2015年3月30日前往零售点兑奖被告知活动结束,不再兑奖。让商店老板打电话给经销商,答复仍然是“活动结束,不再兑奖”。
这瓶盖上清清楚楚写着“兑奖截止日期2015年04月30日”,在有效期内拒绝兑付算不算单方面撕毁合同?
一诺千金,信以为本。静待厂商给个合理解释!
喜欢
0
赠金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