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政府县长说话不算数 地产商向失信政府索赔1.4亿
(2012-11-23 1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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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政府陷入了失信的泥潭。招商时承诺60天内完成拆迁向开发商交地,一年之后仍未完成对动迁户的实质拆迁。黑山县政府承诺不兑现,令370户购房者无法入住,220户回迁户无法回迁,也令来自沈阳的地产商佟女士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其公开向该县政府索赔1.4亿元。11月6日,此案开始审理。
县长拍胸脯的承诺没能兑现
370 户购房者、220户回迁户无法入住
“政府不仅没履行拆迁承诺,还不履行回迁承诺和规划路建设承诺。”据佟女士介绍,2011年初,黑山县副县长张明泉在“2011年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会”上曾承诺,1号地块建设大型购物中心及广场,2号和3号地块为住宅用地,因此1号地块的回迁户要按比例分别安置在2号和3号地块。其中,2号地块安置70%的回迁户,3号地块安置30%的回迁户。
“但是实际回迁中却是2号和3号地块各占50%回迁户。,我们3号地块多承担了本属于2号地块的20%拆迁户,导致安置费用多支出了3400多万元。政府拆迁部门为何再次违约?”佟女士很不解。
“ 政府承诺三通一平,承诺竞价摘牌后90天内开通这条规划路,可是现在房子都快盖完了,规划中的路还八字没一撇呢。这条规划路是正门,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和小区楼盘的形象,给龙腾嘉源二期的建设及销售造成巨大损失。”佟女士异常焦虑。
面对开发商对政府失信的种种质疑,黑山县城建局副局长原动迁办主任刘亚军表示,黑山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商参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的规定》当中,“约定是90天,有时候可能完不了,特殊情况要特殊处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因为延迟入住,小区正门无法开通,一些购房者、回迁户纷纷向开放商索赔。购房者、回迁户向开发商索赔,开发商只好向政府索赔。
“县长的公开承诺不兑现,肯定是政府失信。县长履行职务对外代表政府,应对自己的承诺负责,不能出尔反尔。县长在政府举办的招商推介会上的承诺是合法的,政府不履行承诺就构成违约。”原告代理人陈一天表示。“另外,从行政法上来讲,县长的行为是公职行为,,因为有了他的承诺,开发商才来这里投资,但后来他说话不算数,对开发商造成了损失,就应该赔偿。”
政府用违规文件招商被指欺诈
与招商会承诺相佐证的是《黑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商参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的规定》(黑政发【2010】10号文件),“县政府分两次收取地价款。第一次在中标7日内收取总价款的35%,第二次在工程验收前全部收齐,多退少补。”
“ 第一,《房地产拍卖须知》与黑山的10号文件自相矛盾。第二,50%的土地出让金是在《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交齐,但《合同》到现在都没有签订,我们起诉状的第一诉讼请求就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与原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没有签订,就没办法计算30日的期限界定”,开发商代理律师表示。
目前,该案尚在法院调查审理阶段。但很多业内人士认为,在现有情况下,开发商应该比较占优势,县政府极有可能妥协进行一定的赔偿。
上述的极端案例均不在政府平台的曝光行列。
10月23日,辽宁省发改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信用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曝光了第五批7起失信案件。
“信用辽宁”的建设已有3年,期间共公开曝光失信案件34起,其中涉及政府失信6起。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对于政府失信,目前仍停留在隔空喊话的状态,尚无切实可行的惩戒办法及监督机制出台。与诸多的对企业失信惩戒措施相比,信用办仅仅通过舆论包围的办法,对法院强制执行都极其困难的政府失信案件进行曝光,显然仍难摆脱隔靴搔痒的尴尬。
黑山县是辽宁省锦州市下辖的一个县,房地产和矿产是当地财政的主要来源。《2012年黑山县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10和2011年连续两年,全县房地产开发面积突破100万平方米。公开数据显示,黑山县人均年收入近9000元,商品房均价为2800元/平方米。
“政府承诺不兑现,职能部门不作为,卖地的钱收入囊中,接下来任开发商自生自灭,是死是活似乎都与政府无关。”来自沈阳的地产商佟女士对失信政府感到失望,以“政府违约失信、不作为”为由,将黑山县国土资源局和黑山县政府告上法庭,索赔1.4亿元。
“自中标签约之日起60天内完成拆迁,实现三通一平向开发商交地。在4月15日交地,这一点,我们政府是绝对言而有信的。以上承诺如有违误,政府愿承担全部责任。”
2011年1月17日黑山县县长汪兴(现任县委书记)在招商推介会上,面对60多家开发商的公开、郑重的招商承诺,令投资者打消疑虑。
然而,县长拍胸脯的承诺没能兑现。一年之后,2号、4号和5号3栋楼仍无法开工,主因是一户占地达5亩的承包经营户一直未能拆迁。该承包经营户滕万利表示,一年当中政府相关部门找过他3次,告知拆迁但没谈价格。
由于拆迁工作由政府单独完成,开发商与拆迁户互不见面,佟女士所做的只能是等待,并多次催促黑山县国土资源局。
“令人失望的是,等了快一年了,黑山县国土资源局根本没有进行实质性的动迁。我认为。不是拆迁户胡搅蛮缠,而是黑山县国土资源局不作为。”
由于未能如期拆迁,龙腾嘉源二期的部分项目建设停止,交房日期也一次次延迟。可以说,龙腾嘉源一期项目得到了黑山百姓的普遍认可。二期建设起初销售也很火爆,但由于三栋楼的建设延误,以及小区正面规划至今未开通,导致了后来龙腾嘉源二期销售形势一落千丈,已售房屋也出现了退房潮。目前,受延迟交房时间的影响,有58户解除预售合同。
此间,370户购房者和220户回迁户多次到龙腾嘉源二期和黑山县委县政府上访,事情均未有实质进展。
“一边应对购房者和回迁户闹事催房,一边催促政府尽快拆迁,我这是两头受‘夹板气’。我曾多次找到政府和拆迁管理部门,他们一直搪塞和敷衍,一会说正在想办法拆迁,一会说正在走拆迁法律程序,然后就没下文了。”佟女士无奈地说。
“不能如期向370户购房者交房,220多户回迁户无法回迁;大批的设备、原材料长期闲置、报废再加上退房的损失,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无奈之下,佟女士选择自掏腰包与动迁户协商拆迁事宜。
2012年3月21日,佟女士与被拆迁户滕万利第一次见面,当日达成协议,补偿17年承包经营收入260万元,200平方米住宅一套,车库、200平方米门市房各一个。政府一年没完成的事,开发商一天就办完了。
政府回迁和规划路建设承诺落空
黑山县城镇建设规划设计院出具的龙腾嘉源二期规划图,也印证了佟女士的说法。
目前,规划路目前是一条2米多宽的土路,泥泞不堪,边上是20多户低矮的棚户房。 一棚户区居民说:“这条小路很窄,消防车和救护车都过不来。一旦发生火灾,我们就只有等死了。政府规划说2011年这片棚户区就动迁,但是等了一年多,还没有任何动静,我们都盼着政府能快点拆迁。”
县长公开承诺可以不算数?
佟女士以“政府违约失信、不作为”为由,一纸诉状将黑山县国土资源局(第一被告)和黑山县人民政府(第二被告)告上法庭,索赔142907743元,并立即开通小区正门的规划路。
11月6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即使是对于一个县政府,1.4亿元也不是个小数目。
据开发商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天介绍,佟女士提出的1.4亿元索赔额由7项组成,主要有违约金,拆迁补偿腾万利的费用,工程无限延期带来的人工费、建筑材料折旧费、资金占用损失,还有额外承担的安置拆迁户的费用以及商业信誉损失。
庭审中,政府是否失信成为焦点。
县长在公开场合的承诺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如不履行承诺,算不算政府失信?
黑山县政府代理人表示,该招商会是“一种政府公益社会活动”,不是民商合同签约,县长的讲话“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应作为诉讼依据”。
庭审的另一个焦点集中在“政府失信”的原因上。
政府方面的代理人表示,政府没有按时完成拆迁,是因为开发商没有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称《合同》)和交够50%的土地出让总价款,所以造成政府才没有资金和能力将拆迁工作完成。
“在2011年的招商会上,县长当时承诺竞标成功后,开发商只交35%的的土地出让金就行,余下的65%可以等到房子验收再交付。”陈一天律师表示。
但是对于上述的“10号文件”,政府方面的代理人却表示,“10号文件是违规的、无效的。”,与国家五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相抵触。
据了解
,国家财政部、国土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此通知时间为2009年11月18日;而黑政发【2010】10号文件的出台时间为2010年4月11日。也就是说,在国家政策出台近5个月之后,黑山10号文件才下发。
一出台即违反“上位法”的“10号文件”在下发2年以来,黑山县政府依然用此文件招商。据“黑山电视台”报道,2011年11月20日,在沈阳举行的一场黑山房地产招商会上,时任黑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姚国民(现任县长)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的承诺与10号文件如出一辙。
开发商代理人陈一天说,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黑山县仍多次凭此件招商引资,而且至今未见此文件撤销。黑山县存在欺诈行为,我们将保留此项指控的权利。黑山县的“10号文件”虽然是违规的,但是并不影响黑山县与投资人合同的有效性。被告代理人在法庭答辩时对文件违法违规所做的临时性说明是无效的,取消违规违法的政府令的形式至少要具有同等效力,比如开发布会、发布政府令宣布撤销等等。
到底是谁不愿意签订合同?
庭审的第三个焦点集中在“是谁不愿意签订土地合同上”。
开发商佟女士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土地竞拍至今,国土资源局仍然没有与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黑山县政府代理人表示,按照《房地产拍卖须知》,原告应在2011年4月6日前交齐全部成交款的50%,而事实上,原告直到2012年7月11日才交齐全部成交价款的50%。原告在没有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50%的情形下,也没有按照约定到黑山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合同》,具有明显的违约情形。
佟女士也对此提出质疑,如果是因为没交够50%的土地出让金才导致政府无法拆迁,那为什么我们多次催促政府拆迁时,却没有任何政府人员提及此事。其实,有关部门不签《合同》的背后,是因为政府不能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拆迁。
开发商拒绝政府调解要求
庭审过程中,对于黑山县政府提出的调解要求,开发商当庭予以拒绝。“开庭前,我们曾表示可以接受调解,但被告一直没有给出具体的调解意见。”开发商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天说,其委托人认为县政府没有诚意调解,不想再浪费时间,所以拒绝调解。
据业内人士称,地方政府在卖地后不能履约完成拆迁的情况并不少见,不少开发商就自行解决拆迁问题,而此次开发商状告县政府失信,有政策背景作为支撑——根据今年7月开始执行的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政府有义务承担违约赔偿。
一位上市房企负责人分析认为,从上述事件的时间节点来看,开发商起诉政府失信,有政策变化的因素。首先,辽宁省最近3年都在抓紧“信用辽宁”的建设,曝光的失信案件中,涉及地方政府失信的已有6起,这估计是开发商告县政府“失信”的主要动力之一。其次,从时间上来看,该开发商解决最后一户拆迁问题的时间,刚好是拿到土地一年左右的时候,根据国土资源部政策,“如果开发商囤地造成土地闲置的,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将要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来征缴土地闲置费。”也就是说,如果今年3月,佟女士不能动工开发,那就有可能因为涉嫌囤地被罚款。“一旦罚款,付出的代价要比给拆迁户的金额高很多。”所以开发商不再指望县政府,不得不解决拆迁户的问题。最后,今年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强调,政府与土地使用权人的平等地位。如果因为政府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经过协商,政府将承担违约赔偿。
权利太大导致政府失信案频发
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个人诚信中,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的核心。这是因为政府既是社会信用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又是公共信用的示范者,由此决定了政务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如果政府不讲诚信,企业诚信就难以做到,个人诚信就更无从谈起。
目前,政府失信并不是个案,其在各地频繁地上演着。对于一个地区来说,能不能吸引更多的外部投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政府的诚信程度。如果不守信,到最后会导致,政府不满意、开发商不满意、购房者不满意、回迁户不满意、拆迁户不满意、未拆迁户也不满意,这是一场多输的结局。
辽宁一律师认为,政府不讲诚信,本质是因为权力太大和权力的反复无常,作出的行政行为随便改,又无法提供足够的监督与司法救济。要解决政府诚信问题,首先要反思的是,在整个权力系统的运行中,是否将政府诚信看成是执政的最重要的资源。目前,中国没有相关法律制度,导致失信成本远远低于守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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