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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城镇医保一年最多可报27万元

(2012-08-30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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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制度
记者从石市医保中心获悉,今年石家庄的城镇居民医保发生了4个变化,其中包括新生儿待遇的变化、报销比例上限的提高、基本医保基金支付门诊医疗费的改变、18周岁以下居民及在校中小学生的缴费标准降低等等。

  变化一:

  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医保待遇

  按照《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非本市常住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镇(指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生均属于居民基本医保保障对象。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保。但异地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人员不属于居民基本医保保障对象。

  据悉,居民基本医保费实行预缴费制,按年度缴纳。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办理首次参保登记、缴费及居民医保信息变更时间,逾期不予办理。“今年新生儿参保和享受待遇有了新变化。”市医保中心居民参保管理科科长石嵘介绍说,按照老规定,新生儿参保是从上户口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办理参保和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现在考虑到很多孩子一出生可能就有一些问题,因此,今年政策做了调整,新生儿可以先享受待遇,再缴纳费用。”石嵘说,按照今年的规定,符合参保条件的新迁入居民,自户籍落户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办理参保和缴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和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而居民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为每年的12月26日到次年的12月25日。大学生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缴费年度的9月1日到毕业年份8月31日;医疗保险年度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结束高校生活后医疗保险关系自行终止,余月不退费。

  变化二:

  一年最多可报销费用27万元

  “今年,居民医保的支付限额也大幅提高了,加上大额医保,一年最多可以报27万。”石嵘说,按年度计算,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的限额为12万元。超过支付限额的医疗费,通过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途径解决,按《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大额医保一年最多可以报15万。

  按照《细则》,基本医保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900元。医疗机构未评定级别的,参照基本标准相同的医疗机构级别执行。

  居民住院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由基本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支付,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80%;二级医疗机构为70%;三级医疗机构为60%。居民缴纳基本医保费的年限与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挂钩。对连续参保缴费的,从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经批准转往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个人负担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居民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医疗费,由基本医保基金限额支付,自然分娩及门诊检查费1000元,难产(胎头吸引、产钳助产)及门诊检查费1500元;剖宫产及门诊检查费2000元。“对于很多大病的人来说,报销限额的提高,无疑是最大的福音。”石嵘说,按照省、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要达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因此,此次将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5万元,提高到12万元,大额医疗保险的支付限额由8.5万元,提高到15万元。

  变化三:

  门诊支付限额升高到800元

  据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下列项目的医疗费用:住院;门诊诊治普通病种、慢性病病种、急诊抢救病种、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置入、特殊病病种;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门诊统筹是新增不久的内容,今年又进行了调整,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年龄非在校居民起付标准由原来的200元降低到了100元,而所有人的支付限额由原来的每年每人500元提高到了每年每人800元。”石嵘说,与此同时,今年的门诊定点除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首度新增了部分二级医院。

  按照《细则》,基本医保基金支付门诊医疗费,按病种类别分别管理。普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以下办法支付: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年龄非在校居民起付标准为100元,其他居民起付标准为200元;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累计支付限额为每年每人800元;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基本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为200元,2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50%,起付标准、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限额累加,病种数量、认定、年累计支付限额和就医管理等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社部门制定。

  而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急诊抢救病种门诊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参照住院费支付办法执行。基本医保基金支付特殊病病种〔包括门诊放化疗的恶性肿瘤、门诊透析的慢性肾功能不全、门诊使用抗排异药物的器官移植、门诊诊治的血友病〕门诊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参照住院费支付办法执行。

  此外,单眼白内障门诊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置入手术视为一次住院,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实行限额管理,二级医疗机构每例2000元,三级医疗机构每例2100元;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执行就医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的标准。

  变化四:

  在校中小学生每年每人只交50元

  据悉,居民基本医保费由个人或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构成,其中每年每人10元用于意外伤害保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消费水平的变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基本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实施地区的调整情况,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今年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的缴费标准就降低了,由每年每人50元降到了每年每人40元,加上大额补充应缴纳的10元,每年每人共需缴纳50元。”石嵘说,因此,按照《细则》,新的缴费标准为: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市区为每年每人40元;县(市)、矿区为每年每人30元。

  同时,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上居民,市区为每年每人200元;正定县、鹿泉市、藁城市、辛集市为每年每人160元;矿区、井陉县、栾城县、行唐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晋州市、新乐市、灵寿县为每年每人120元;赞皇县为每年每人80元。

  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一级和二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个人不缴纳基本医保费,由各级政府给予补贴。而其他参保居民,市区为每年每人250元;正定县、鹿泉市、藁城市、辛集市为每年每人210元;矿区、井陉县、栾城县、行唐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晋州市、新乐市、灵寿县为每年每人170元。赞皇县为每年每人130元。驻石高校在校大学生缴费标准为每年每人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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