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务员公费医疗的社会价值
(2010-04-30 11:33:43)
标签:
公费医疗社会价值公务员医保北京市杂谈 |
分类: 《中国卫生人才》专栏 |
取消公务员公费医疗的社会价值
任孟山
年底前,北京18个区县45万公务员将结束公费医疗,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届时,将通过区县设置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来保障其原有待遇水平不降低。他们将和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一样,可以选择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同时领取社保卡,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这是北京市卫生部门最近进行的又一项工作。就在前几天,北京市宣布自5月1日起,北京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7万元提高至30万元。这是对国务院办公厅4月20日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落实,在这个工作安排中,明确了提高报销比例的标准:所有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北京的这个额度略高于6倍,符合工作要求。
这项工作毫无疑问具有正向意义,符合民生为本的执政理念。不过,在我看来,公务员取消公费医疗的工作,从整个社会层面来讲,更有价值。因为,它所传递的社会层面的价值远远大于技术层面的价值。公务员结束公费医疗,全面走向医保,看上去只是个技术层面的调整,即从一种医疗模式走向另一种医疗模式。也就是说,换了一种操作模式。但是,这种切换背后所体现的理念在整个社会层面才是最重要的,即走向公平与平等。
长期以来,我们国家对职工实行的是医疗双轨制模式,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和企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由于经济发展,两者之间的差别已经不像原来那样巨大,比如上文提到的国家要求提供医保标准以及北京市正在进行的工作。但是,一方面,两者之间的差别还是存在,前者所能承担的以及给人带来的心理安全感,比后者远远要大,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人挤破头皮要去做公务员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在整个社会层面带来的价值示范以及职业认同是不一样的,前者好像就比后者高出一等,而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也好像比企业单位要高出一等。
这两个方面在整个国家带来的社会心理是,两者不是平等的,国家对从事不同工作的人的社会关怀也是有差别的。公务员可以由国家兜底,企业单位的工作者却有上限。显然,这种职工医疗双轨制的运行模式,在当下越来越走向公正的中国社会,已经是一个不能让人接受的现象。而这种现象的不良后果还在于,它鼓励了人才流动的单向性,按照社会学的语言来说,它使得精英或者说人才的社会流动的方向发生偏颇,我们从每年公务员招考中的激烈程度中就可以看出来部分端倪。之所以说是“部分”,因为影响社会流动的因素还有很多,比如公务员超级稳定的工作状态,以及权力系统对全部社会资源的调动程度,等等。同时,而这种现象的不良后果还在于,人们对整个公务员阶层会有看法,认为他们是在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益,是权力自肥的行为,是在延迟改革的进程。
因此,破除公费医疗或者说全部实行公费医疗,是改革这种不平等状态的两条路径。显然,后者是国家不能承受之重。所以,只能是选择前者。经过去年西城、海淀、平谷三个区试点后,今年年底前北京市区县公费医疗制度将全部并轨,正在逐渐成为现实,也正在成为其他地方进行改革的示范。不过,我们也看到改革的“原则是不降低公务员原有待遇,各区县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也就是说实行的仍然是一种渐进式的改革方式,以不伤害被改革者的利益为前提,以免出现大面积的反对意见。
但无论如何,这项改革也算得上是一种进步,至少在社会层面上,让整个社会的民众看到了走向公平与平等的方向与趋势。其实,在当下的转型中国,民众的社会心理是非常脆弱而敏感的,人们对于权力聚合与享受社会资源的超强能力是存在担忧的,而消除这种担忧的方式,是出台走向公平与平等的改革措施,才会使得整个社会心理走向稳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取消公费医疗实行公务员医保的社会价值大于技术价值。所以,北京市的这些举措铺向全国的速度,将是具有重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