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全民医保”覆盖全国是个大问题
(2008-06-29 08: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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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中国卫生人才》专栏 |
将“全民医保”覆盖全国是个大问题
任孟山
7月1日起,北京47万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及残疾人,开始享受大病医保待遇,其中低保、生活困难补助和重残人员可免费参保。北京市劳动部门表示,此举标志着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
这是一个值得肯定的举措,是一个关乎民生的大问题。
一直以来,在我们的“双轨”社会中,因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区别,同是公民的国人,在很多方面所能享受到的东西却不一样。医保也是如此,很久以来没有解决覆盖面较窄的问题,很多人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享受到这项权利。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率先补足了历史欠帐,虽然为时不早,但毕竟是走在了全国前面,给其他城市做出了榜样。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在这项政策中,城镇无业居民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个人缴纳600元,财政补助100元。6.1万享受城市低保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不用个人缴费,全由政府买单。城镇劳动年龄内残疾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0元,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这样的区别是必要的,也是符合社会事实的,那些本来生活窘迫的居民,根本没有财力支付。
相对于养老、生育、失业等保险,医保的意义更具有普遍性,因为它所保障的疾病问题,是每个人一生中随时都可能面对的问题。疾病这东西往往不期而至,谁都不能保证自己明天会像今天一样健康。除了那些巨富之人和大贵之人,个人财富面对大病之时会急剧缩水,即使有些病不是大病,但相对于个人的财富而言,本身就是大病,因为它的花费比例过大。这也是普遍存在的“因病致贫”的原因,有的人因为一场病情可能终生不能翻身。
显然,这样的问题会危害社会的稳定性。在没有保障的社会中,每个人都会生活在恐惧之下。而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背景下,在面对疾病的时候,依赖个人资源的自我救济模式,往往有着非常大的局限。原因很简单,别人和你处在同样的境遇中,对你进行救济的时候,他者虽然能够为自己积累以后的求助资本,但却不能保证自己真的能够得到这些资本,这个风险常常使得很多人不可能尽全力相救。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很多国家,即使有着不同的缴费方式,也必须通过政府来进行医保组织工作。政府的公共性质,决定了政府需要照顾到所有的国民。但是,在我们的社会中,还没有达到顾及全民的程度,卫生资源的分配公平性一直为人所关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曾对191个国家的“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排序,中国处于倒数第四的位置。对于经济总量日强、国际声望日高的中国来说,这当然不能说不是一个很大的缺憾。
其实,当下的现实是,有些时候不是因为我们缺钱,而是因为我们的意识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才导致医保制度设计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使得部分国民无法参与,甚至出现了本不该出现的“马太效应”。以医保为例,需要缴费的不仅是个人,还有单位,如果你有工作,自然不必担心;没有工作的人就麻烦了,因为他没有“单位”给缴费,在以前的制度设计中,失业者就成了没办法进行保险的局外人。
而一般意义上讲,有工作的人有收入,失业者没有收入,或者说收入很少。但结果却是,越是有工作的人越能受到保护,越是没有工作的人越不能受到保护。这其中的不合理性,现在看来好像一目了然,但我们很长时间以来就是如此。农村与城市相比也是如此,农民除了自救,没有其他办法。正在推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项缺陷,但还不够。
不仅如此,城市目前还面临着所谓“农民工”的问题。之所以用“所谓”二字,是因为“农民工”这个称呼有着很大的歧视性,是户籍制度强加给他们的身份界定,其实他们和其他工人一样干的是相同的工作。当然,由于历史遗留造成的困境,其解脱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我们的思维却应该跟上。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城市,已经出台了“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规定,但还有很多地方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因此,在北京率先实现的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应该尽快走向全国,让基本的公共服务的阳光洒到每个国民身上。没有歧视,保障公平,是医保的基本理念中应该包含的准则;没有遗漏,全面覆盖,是医保的基本方向中应该包含的目标。党和政府越来越高度重视民生问题,而医保又是民生问题中的大问题,需要下大力气解决,需要有全民性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