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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华夏时报》社论版 |
CPI计算过程成为新闻听起来像笑谈
任孟山
7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2.1%,创下2005年3月以来月度涨幅新高。该指数是怎样计算出来的?昨天,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首次披露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计算过程。(8月26日《京华时报》)
本文无意讨论CPI涨幅对民众生活和国家经济运作的影响和走势,在此只想关注为什么CPI的计算过程成为了新闻。因为CPI涨幅关乎国计民生,但CPI的计算过程却类似加盖密级的东西,以至于从1951年就开始编制的CPI,其计算过程今日才“首次披露”。就像在政府预算报告的封面上标明“秘密,会后回收”的字句一样,迟至今日的“CPI计算过程首次披露成为众人瞩目的新闻,其背后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中很多不该隐瞒的东西成为了秘密,也反映出把握这个社会运作的权力机构的思维模式和价值取向。
依据正常逻辑而言,CPI的涨幅大小牵涉民众的日常生活,也影响到经济和社会政策的走向,它的计算过程早就应该是公开的,它的所有数据都应该向社会公布,以使民众充分了解时下的社会状况,并根据自己的认识做出判断。在民众的主体性日益彰显的现代社会,政府虽然可以凭借授权按照现有数据做出经济社会的走向,甚至做出重要决策来调整整个社会的走向,但政府不是解读社会整体形势的唯一权威,民众也可以在自身智识能够抵达的范围内,做出不同于任何权威机构的判断并以此指导自己的生活,其判断失误的代价是民众需要独立承担自我判断的成本。
不仅如此,只要不涉及到国家安全,一切公共信息都不应对民众保密。不论是国家统计局,还是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其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由纳税人供养的公共权力机构。而公共权力机构的性质是,它们没有自己的秘密,所有的行动都应该接受上级、人大、民众和媒体的监督。国家统计局及其各地的调查总队在完成国家授权的调查任务的同时,有义务和责任向民众解释所有数据的来源过程。这样做的结果,不仅能使他们自我检视任务的完成情况,也能使整个社会更好地监督他们的工作流程和结果,并评价其效果与价值,从而促使他们反思调查的整体架构和流程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明年5月1日将要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也就是说,从法理上讲,公共信息的公开化已经即将变成了法律行为,不公开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从现有的情况来看,让公共信息阳光化的过程还很漫长。因为垄断公共信息,不仅成为了部分官员的下意识行为,也是可以回避社会评论甚至掩饰腐败的“聪明之举”。
毋庸讳言,任何权力都有避开监督的冲动,而避开监督的通常做法是将很多东西搞成秘密,只准达到一定级别的官员或具备一定身份的人士知晓,缩小进行讨论的范围,降低被监督的可能性。CPI计算过程迟迟没有披露、财政预算被加盖密级等社会现实,如果排除权力服务意识不到位的因素,其实都是权力逃脱社会监督的伎俩,让不该成为秘密的东西变成了秘密,使得权力运作变为黑箱运作。显然,这样的做法不利于公共利益的维护,已经不能为国家与社会所容忍。实践证明,社会越发达,信息传播越充分,公共信息的公开程度越高。因此,尽可能早地信息公开与最大程度地信息公开,是权力机构应该承担的公共义务和法律责任,也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必需。等到披露CPI计算过程不再是新闻而是工作流程的时候,信息公开就可能达到了一个正常的高度。
新闻链接:http://finance.sina.com.cn/g/20070826/072639170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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