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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紧张并非媒体报道所致
任孟山
昨天,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主题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及查处卫生行业商业贿赂案件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在回答记者关于“职业医闹”和医患关系的提问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有一些媒体持这样的态度,不管谁和医院闹纠纷和闹事,都义无反顾地站在医院的对立面。如果媒体丑化医疗机构,可能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和广大群众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和损失。
http://news.sohu.com/20060710/n244182718.shtml
不知道发言人发表此番言论之前,是否就媒体对医患纠纷的报道态度做过详细的调查。但可以肯定的是,说一些媒体面对医患纠纷时“都义无反顾地站在医院的对立面”显然有些武断。媒体在报道中的主观倾向或许存在,但真正决定医患双方孰是孰非的是客观存在的医疗事件,是医患双方在医疗事件中谁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而不是媒体的态度。在哈尔滨千万元医药费、深圳天价医药费以及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等事件的报道上,媒体的客观态度一目了然。云南昆明出现的“职业医闹”,一方面是部分医疗机构为了掩盖自身的责任出钱息事宁人,使其尝到了“甜头”;另一方面是患者申求自身合法权益的渠道不畅,让“职业医闹”钻了空子,联合患者暴力求偿,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所以,与媒体的态度无关,
医患关系在部分程度上的紧张,其真正原因是当下医疗资源稀缺、医药费用居高不下、医疗服务水平与收费水平不吻合、部分医务人员向患者收取违规费用等,而不是“媒体丑化医疗机构”所致,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退一步讲,也没有哪家媒体敢丑化医疗机构。因为,曾经的非典让国人看到了绝大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服务于人民的职业意识和奉献精神。清者自清,医疗机构的形象如何,真正有发言权的是置身于其中的老百姓,不是谁“丑化”就会发生变化的。所以,经不住推敲的话不该轻易出口。
有效打击“职业医闹”,需要反思的不是媒体的态度,而是卫生部门如何理顺利益维护渠道,保证医患双方的权益,消除“职业医闹”存在的土壤。有效缓解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不是需要假设媒体是否会“丑化”医疗机构,而是需要认真做好打击医药商业贿赂的工作,把医药费用能够真正地降下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切实保护患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