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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刷IC卡的损失不应由乘客埋单

(2006-04-21 22:54:38)
分类: 《华夏时报》社论版

误刷IC卡的损失不应由乘客埋单

 

北平客

 

  昨天华夏时报报道:一卡通IC卡发售10天以来,共发售各种IC360981张。在刷卡系统测试阶段,出现了1644次乘客误刷卡的情况。北京市交通委提醒市民,510日前,不要在月票有效的线路及地铁1号、2号线和八通线上刷卡乘车,还需现金购票,否则将给IC卡月票内的“乘次”和储值金额造成损失。

 

  就误刷次数与发卡数量或误刷次数与乘客人次的比例而言,误刷次数并不算多。这表明,相关部门通过媒体和其他方式向乘客进行的说明起到了很大作用。不过,虽然如此,仍然需要明确的是,这些损失将由谁来埋单?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此前发布的《公交IC卡的价格和发售办法》规定:公共汽车月票卡一经售出,根据有关规定不办理月票卡的退次、退费、移次等手续。也就是说,这些损失将由乘客负责。

 

  表面上看,乘客没有遵循有关规定,盲目刷卡,损失似乎应该由乘客负担。但细究起来,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一方面,刷卡系统正在测试并不是让乘客埋单的充分理由,原因在于这是公交公司为了自身运营进行的工作。不能说,只要向乘客书面说明之后,就可以完全免责。另一方面,按照正常逻辑,公交公司调试时应该采取措施,有效避免乘客的误刷行为。这么多人误刷说明了公交公司的工作有其不到位之处,比如信息沟通不够、乘务员的现场提醒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从已经公布的数字看,现有的误刷次数造成的损失并不算高,不过,由谁来埋单不取决于金额大小。如同手机卡余额曾经不能转卡使用一样,乘客埋单的规定体现出的是一种“霸王条款”。公交公司带有公益性质,其本质是为民服务,但是,不能弥补乘客损失的做法与这种精神明显不符合。并且,公共交通是城市的窗口行业,其行为不仅关涉自身形象,还关系到北京作为首善之区的整体形象。这不仅因为在京的外地人购买IC卡的也有很多,还因为北京作为首都的示范作用。因此,无论从事情本身的道理上讲,还是从事情的影响上讲,让乘客埋单都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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