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有点自以为是。不管是以为自己是造物的唯一宠爱,于是有种承担的愿望和悲壮;还是以为自己只不过尔尔,如蝼蚁朝露,一春秋一朝夕,有点感伤,难以释怀。但是,任何表达出来的事情肯定是自以为是的状况了,我在这里说这些也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这种自以为是让人类有一种可能,恐惧、怀疑、发问、执着的可能,这种可能性中包含着一个大问题,生活有意义吗?
英国哲学教授约翰·科廷汉直言生命的意义是伟大的问题,也是无法摆脱的问题。他在薄薄的口袋书《生活有意义吗?》,把这个问题的伟大意义从如何诞生?到如何不能摆脱?到即使你知道人生短暂终归一死为何还是重要?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旁征博引地讨论了(当然是在西方白人有文化的男性的角度从哲学和宗教脉络上讨论了一遍),这部小书可否给你答案,我却不敢保证。作者最后一句话是“感谢上帝”,这应该是他觉得他思考出了结论,而在此处我也想说一句“谢谢老天”,我说此语因为这本书终归不那么说教布道,所以答案与否可以忘却。
在这本小书中,多次谈及诗人,可见作者的文脉渊源。其中,引了一首我不熟悉的诗人的诗作,感觉甚好。这是A·E·豪斯曼的哀叹,“陌生人的足迹会横跨草场/肆意践踏,又离去/更不会问问晨露/他们是我的,或不是”。这诗科廷汉拿来是佐证有种思想认为人在宇宙中因理性而灵性而孤独而自大。这种看到一人的大脚丫蹂躏草场,无视晨露时发出的哀叹,正是所谓敏感,所谓内心的柔软,也正是一个人开始面向内心展开自我的时刻,一个孤独的人发现晨露,于是发现自我和世界的关系。所以,正在这一点上,我想到《红楼梦》,这小说的伟大不正在于它写爱情,它写某制度的毁败,而在于它写自我的诞生与挣扎。
对于我而言,生活的意义不是要思考生活的终极价值,或者说思考这个问题未必是芸芸众生人之为人的根本,人之为人的根本恰恰在于更多生命中无须关怀于终极,信仰于崇高,而在于一瞬间的痛苦在生活的长流中挣脱时间流逝的束缚,它们定格、转存到身体中,让你突然不安和分裂,然后你采取了自我遮掩和自我说服的方法,接着陷入长流之中,一直到死了了事。科廷汉在内心是拒绝这种说服的,虽然他不得不面对将人生的意义定位于对真、善、美的追求这类说法看成陈词滥调的现实,但是他依然不排除在现实世界中找到本质的愿望,他最后坚信的还是,“因为想象生命是有意义而生活在世界上,我们一定会发现人生的确充满意义,感谢上帝。”
对此,我感到好辛苦。辛苦的不是发问,辛苦的是要给答案,给让人信仰的答案。关于生活是否有意义的发问,肯定在不同层面上,都是无法回避的。其实,正是这个发问构成了人的本质,或者说在这点上如同海德格尔所言的,“所有物种中只有人类被称作存在之音,人类经历着所有不可思议之奇迹,这正是人存在的原因。”这段1929年说出的令人骄傲的话语,在被人类自己的非理性暴行击碎,依然震耳欲聋。人的发问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了人的本质,操心的人是人的本质,这个说法,我接受,但是中国一句大俗话也很妙,“不要操心操过头”,所以为了预防自我感觉过于良好,我们应该学会没有答案依然健康和自信的生活。
2007-7-14
《生活有意义吗》 约翰·科廷汉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