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理布局核电区域发展,提高核电产业经济性
2015年11月17日/董秀成
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不断加强厂址规划与开发,有序推进沿海与内陆地区核电站建设。充分考虑各地区经济实力、地质条件、环境容量和厂址资源条件,在用电负荷增长快且资源缺乏的东南沿海地区和中部省份,优先安排发展核电,使核电逐步成为这些地区新增电力容量的主要形式。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中国在运核电厂都在沿海地区,但内陆厂址核电建设在技术、环保等方面没有特殊限制。在许多国家,核电厂的分布都以内陆为主,在全球在运核电机组中,内陆核电厂址达到50%以上,美国、法国则比例更高。中国已经拥有了一定的建设内陆反应堆和核电站的经验如研究性反应堆、生产堆等。因此在东部沿海地区在确保现有核电安全运行、加快沿海厂址新项目的立项与建设的同时,加快其内陆厂址的选址工作,稳步有序地推进内陆核电厂的建设。在已具备厂址条件的中部省份,如江西、安徽、湖南、湖北、河南等,要尽早安排适量的内陆核电项目开工建设,取得建设经验后批量规模化发展。
除了安全性外,核电发展还要考虑其经济性。要提高核电产业的经济性,主要是做以下三方面努力:一是提高核电站发展规模。在影响核电站的建造成本和发电成本的众多因素中,最主要的因素是核电站规模。通常情况下,核电站的发展规模越大,其单位建造成本和单位发电成本相应地将越少。二是更新核能技术。如果核能要大规模发展,就必须提高其经济竞争力,也就是要求更加经济的核能技术,更低的造价和更低的发电成本。政府和企业要共同努力,加大核电技术投入力度,促进更加经济的核能技术的研发。同时,要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三是提供管理水平。努力学习国际先进的核电站运营管理经验,主要包括核安全监管经验、核电人才的培养、核电技术创新等,努力建立高效的管理团队,提高核电企业的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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