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应该优化国内原油炼化能力
2015年8月2日/董秀成
坚持立足国内保障成品油供应的战略思想,进一步调整优化炼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着力发展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炼化集群,并在东北、西北、华北、华中、西南等地区建设一批高水平炼化基地,提高石油的综合加工利用水平。
持续扩大国内炼油规模,建设面向东南亚的炼化中心。2020年之前,中国成品油市场将进一步对外开发,依托日本、韩国、新加坡的过剩生产能力,预计中国成品油进口量将有所上升。2020年后,随着中国石油需求的快熟增长,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剩余加工能力对中国成品油市场的补充作用将显著下降,新增成品油需求将主要依靠中国国内炼油能力来满足。2020年前,应逐步扩大中国炼油能力,2020年炼油规模增长到6亿吨左右,国内成品油自给率保持在90%以上。2020-2030年,应进一步扩大炼化规模,2030年炼油规模达到7。5亿吨左右,基本立足国内能满足成品油需求,建成面向东南亚的炼油中心。2030年后,根据东南亚成品油市场情况,适当增加炼油规模,进一步巩固中国面向东南亚的炼油中心地位。
加强国内炼化产业的集群化、基地化和一体化建设。炼化集群化、基地化和一体化发展是中国炼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统筹考虑资源条件、运输条件、已有的发展基础、环境容量等因素,中国建设炼化集群的有利地区是环渤海区域、长三角区域和珠三角区域均有大型的原油码头,且均有成熟的炼化一体化企业作为基础,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进行集群化改造。2020年中国应初步建设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炼化集群,力争炼油规模达到2。6亿吨,占全国总炼油能力的43%左右,乙烯生产能力达到1300万吨,占全国乙烯生产能力的45%左右。2030年,全面建成三大炼化集群,力争炼油规模达到3.9亿吨,占全国总炼油能力的52%左右,乙烯生产能力达到2000万吨,占全国乙烯生产能力的55%左右。
除三大集群区外,中国还应具备一定规模的炼化一体化企业为基础,完善大庆、抚顺、吉林、独山子、兰州、齐鲁、福建、海南、武汉、青岛等炼化基地,部分基地炼油规模达到3000万吨以上。炼化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应充分考虑原油资源获取途径、地区经济发展以及下游产业配套情况,重点是提高东北、西北地区的炼化产业千万吨级规模和炼油化工一体化的水平,增加乙烯生产能力结合中缅原油管道,在西南地区建设1~2个炼油基地;在沿江上游地区,根据区域成品油和石化原料需求,适度扩大炼油和化工规模;沿海不能纳入炼化集群的地区,根据原油资源和地区需求,完善炼油化工配套,实现差别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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