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 促进节能减排-工商业等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
2013
年 6 月
29
日 /渤海早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28日宣布,为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决定自2013年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调整。
根据近日发布的通知,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其中,化肥用气最高不超过0.25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85%确定。调整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每立方米1.95元。
通知明确,国家对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站价格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国家规定的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门站价格以下的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上调工商业等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对民生有哪些影响?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
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只针对非居民用气价格,居民用气价格不调整。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居民用气价格不调整,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直接影响。同时,由于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仅为5%,且下游多数用气行业存在产能过剩现象,通过向下游产品价格传导,进而间接影响居民生活的可能性较小。
发改委有关能源价格专家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定价权属地方政府,但国家规定地方调价须提前向社会公告,公开举行调价听证会,否则调价无效。因此,地方不发调价听证会公告就不必担心气价会上涨,更不要轻信小道消息去排队抢购。
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说表示,虽然天然气具有优质、清洁、高效的优点,长达数千公里的管道运输导致气价终端销售价格不菲,但要改善生活质量、保护环境,必须容忍适度的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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