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己基本构建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的法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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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己基本构建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的法规政策体系
2013年5月20日/董秀成
随着国家采取鼓励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和措施,中国可再生能源的生产规模和使用范围正在不断扩大。中国已确立了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的比重达到15%的目标。根据中国中长期能源规划,2020年之前,中国基本上可以依赖常规能源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能源需要。到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地位将日益突出,需要可再生能源提供数亿吨乃至十多亿吨标准煤的能源。中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战略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提高能源供给能力,改善能源结构,实现能源多样化,切实保障能源供应的安全。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开始施行。2009年底,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可再生能源法》于2010年4月1日开始实施。
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提出加快推进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的产业化发展,逐步提高优质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力争到2020年达到15%。
自2005年法律颁布以来,包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电监会、国家标准委等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包括扶持电价、投资补贴在内的20多个相关的配套政策,中国基本建立了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框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