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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严格执法”成为敛财之道

(2011-05-21 00:19:10)
标签:

董秀成

社会矛盾

民主

中国发展

杂谈

分类: 学术观点

莫让“严格执法”成为敛财之道

2011年5月21日/董秀成

 

    当今社会,敛财之道可谓五花八门,异彩纷呈,十分热闹。近期中央电视台披露公路管理部门以罚代管,通过所谓严格执法来敛财,自收自支,维系部门日常开支和员工工资,这着实让人气愤但也并不让人诧异,因为如此现象已经由来已久。

    执法,贵在公平、公正、公开,任何政府部门严格执法当属其职责范畴,因为严格执法的目的是依法规范各种社会秩序和市场行为,进而引导和教育企业和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但如果将所谓的“严格执法”异化为罚款为目的,以罚代法、以罚代管、执法变“只罚”,这就失去了执法的真正意义。

    非常遗憾,一些执法部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将罚款当作执法目的而不是执法手段,不但不是执法而是等于放纵违法,这样的执法其实是在亵渎国家法律法规,其后果是将政府放在与老百姓的对立面上,“执政为民”就成为一句空话。

    社会上,这种严格执法现象比比皆是,计划生育部门靠罚款发工资、公安部门靠罚款发奖金、工商物价部门靠罚款搞福利,执法成为违法,执法犯法,这比直接违法犯法更加可恶,以执法的名义敛财、生财、发财比那些不法商人更可恨。

    客观地讲,执法部门通过罚款来打击违法行为却是是一种重要手段,为了让社会形成良好风气和正常秩序,采取一些强制罚款手段是合理的,问题是作为执法部门必须实行罚款收支两条线,如果以罚款多少来衡量执法效果好与坏,那必然导致滥罚款,结果是违法行为不能纠正而是放纵违法行为,因为只要罚款就完事大吉了,下次还可以继续违法。

    执法部门成为罚款部门,这是让法制社会法之羞,更是和谐社会之耻。该清理门户了,听之任之,将失去政府公信力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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