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董秀成石油天然气石油市场新36条民营企业财经 |
分类: 学术观点 |
再谈“新36条”能否让民企实现梦想
2010年6月9日/董秀成
五年前,国家公布“非公经济36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民营企业并没有实现其梦想。五年后,国务院又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针对石油行业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并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
国家虽然已明确把市场的大门向民企敞开了,但最大的挑战在于政府不能通过法律或行政命令的手段强行左右市场。在国企实力异常强大,上游勘探开发等资源已被国企划分完毕的情况下,民企能否真正进入,还要看国家能否有效协调利益关系,尤其是国家能否在国企与民企之间搭建起平等对话的平台和机制,但单纯依靠国家协调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因为市场经济需要企业拥有实力。
民企最好根据现实问题,利用自己的成本优势和相对灵活的运作特点,通过兼并、重组等市场化手段将自己做大做强。等积累一定实力后先从中下游切入,加大在炼化及石油销售领域的参与力量。等资金比较充足、技术比较成熟的时候再与大型国企谈合作,进军上游。
民营企业因自身力量不够强大,很难与国企进行竞争,更难达成合作。在较长的时间内,民企进入石油勘探开发领域对石油市场格局不会产生大的影响,除非国家在鼓励民间投资的同时,加快国有资本的重新布局与调整。虽然民企较难改变石油行业市场格局,但并不意味着石油行业市场格局不会有变化的可能。随着市场的逐步开放,中石油、中石化之外的大型国有企业,如中海油、中化、延长、中信等越来越多地参与到陆上油气资源的勘探与开发,再加之外资介入,就有可能打破现有的石油市场格局。
如果政府要摆脱政令再次流产的尴尬,必然会想一些办法让‘新36条’在某种程度上显现出成效。接下来政府必然会采取一些行动,比如取消非国营贸易配额的政策,放松对民企原油进口的限制;将民企的力量也纳入国家战略石油储备计划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