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杂谈:《不该对“煤老板”如此冷漠》
2009年9月29日/董秀成
目前,山西正在对煤炭产业进行大规模重组,其中涉及各类煤炭企业2200家,计划到2010年底将全省矿井总数由2598座压缩到1000座,企业数量将从目前的2200个缩减到100个左右。
实行企业重组,实现规模化、集团化、集约化经营,这是煤炭行业改革和发展方向,因此“煤老板”退出历史舞台确实是利国利民之举,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
然而,“煤老板”现象毕竟是一个历史和时代产物,其产生有其历史背景和原因,如果没有政府的放任就不会有这一利益群体,因此现在政府更需要的是“反思”而不是“责难”。
同样,社会需要理解和同情,媒体需要客观公正,我们绝对不能只是关注煤老板巨额资金可能流向哪里,而更应该关注这些企业老板的命运如何,幸灾乐祸的态度实不足取。
几年来,许多与煤老板相关的词汇接踵而至,比如暴发户、豪华汽车、购房团、吃喝嫖赌、包二奶、矿难、黑煤窑、官商勾结、贿赂官员,等等,这些词汇似乎就是煤老板的代名词。
尽管这个群体给社会留下诸多负面印象,但绝对还有一些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良知的煤老板,我们不可以全盘否定,更不能由他们全面承受如此巨大的道德指责,客观地讲这些人群对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也曾经有过贡献。
历史就是历史,但历史背后有其复杂的背景,单独由某一类群体承担公共道德责任显然有欠公允,难道我们的各级政府就不需要深刻反思吗?难道我们的经济学家在过去煤炭行业改革进程中就没有道义上的责任吗?多年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就没有问题吗?
政府在重组过程中必须保护相关利益方的权益,包括这些“煤老板”的权益,绝对不能千篇一律地以“扫地出门”为终结,合法权益应该得到有效的保护,这些人的命运需要关注。
同样,社会和媒体也需要以平常心态看待这个问题,关注中应多一些同情和理解,少一些冷漠和麻木。
政府不宜“过河拆桥”,公众更不该“幸灾乐祸”,同样“煤老板”们可以吸取教训,一部分人可以成长为有创新精神、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这符合和谐社会的理念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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