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不是22个连续工作日一定调整成品油价格》
2009年8月28日/董秀成
最近几天,媒体热炒“22个连续工作日”价格调整问题,质疑到了调价点为什么还没有调整价格。其实这些质疑是因为对国家石油价格政策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或者说,比较机械地去理解22个连续工作日的涵义。
我国现行石油价格政策可以用如下16字来概括:“政府主导,市场导向,国际接轨,适度调控”。媒体和公众关注了“国际接轨”,但对“适度调控”没有足够的认识。我国成品油价格改革是朝着市场化目标逐步推进的。长远看,成品油价格将由市场竞争形成。现阶段,由于市场竞争尚不充分,市场体系不完善,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相对较弱,成品油价格仍由政府进行必要的管理。
2008年12月19日,国家出台并正式实施了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新机制坚持市场化的取向,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又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根据新的价格机制规定,我国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以一定时期内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平均水平为基础,加上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和适当利润确定。在加工成本和税金保持基本稳定的条件下,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超过4%时,国内成品油价格相应提高;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下降超过4%时,国内成品油价格相应降低。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过高、过低或剧烈波动时,国家将采取相关措施对汽、柴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
今年6月1日和6月30日成品油价格调整时,国家在总体遵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前提下,对油价上调幅度进行了适当调控。6月1日调价后国内成品油价格对应的原油价格为每桶50美元左右,比当时成品油价格机制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每桶57.6美元低7.6美元左右;6月30日调价后国内成品油价格对应的原油价格为每桶60美元左右,比当时成品油价格机制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每桶67.8美元低7.8美元左右。主要考虑:一是受金融危机影响,国内一些用油行业盈利能力下降,适当控制油价涨幅,有利于减轻下游用油行业负担,平衡石油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国民经济稳步复苏;二是今年3月份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大幅上涨,除受供求基本面因素影响外,也有投机炒作等一些不合理因素;适当控制国内油价涨幅,有利于减轻国际市场油价非正常上涨因素对国内市场的负面影响,保持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为了避免国际市场油价剧烈波动导致国内油价频繁调整,机制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是连续22个工作日相关油种移动平均价格。也就是说,国际市场某种原油某一天或某几天价格变化较大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会调整,只有当国际市场相关油种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国家才有可能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预计下一步,国家仍将在总体遵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综合考虑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国内经济形势以及成品油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适时调整并适当调控成品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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