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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忽悠》

(2007-08-04 12:35:16)
标签:

随笔/感悟

分类: 人生随笔
 

杂谈《忽悠》

2007年8月4日/董秀成

 

    目前,社会上流行一个新名词“忽悠”,其源于赵本山的小品。但对这一名词作出有权威性的诠解,恐怕还很难,似乎只有意会而难以言传。我的理解是,“忽悠”是一种公开针对某个体或群体对象进行有目的性的欺骗行为,而对象自身又心甘情愿地接受这种欺骗。忽悠与诈骗截然不同,前者绝对不属于犯罪行为,而后者属于犯罪行为。我不得不佩服赵本山,这个农民出身的艺人最高明之处就是把江湖草民的生存之术和主流社会的行为方式用讽刺小品关联起来,而且让人感觉自然而不造作。目前,“忽悠”一词已经家喻户晓,而忽悠行为比比皆是。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中经常会出现食品、药物广告,广大人民群众被忽诱;传销上家忽悠下家,哪管是亲朋好友,只要买我的东西就行;酒桌上,劝酒者忽悠被劝者,目的就是让对方多喝而出丑;下级忽悠上级,上级也忽悠下级;地方忽悠中央,中央也忽悠地方;卖方忽悠买主,而买主忽悠卖主;男人忽悠女人,而女人也忽悠男人;商店服务员忽悠顾客,以引诱购买欲望;学术权威忽悠公众,以提高影响力;演员忽悠观众,以提升自身知名度;夜总会的妈眯忽悠客人,以推销三陪小姐。如此等等,仔细想来,其实我们就生活在一个忽悠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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