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斥XX的无耻谰言
(2009-06-29 08: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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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谰言稿费xx药物化学教育 |
分类: 人性、诚信和公正 |
博按:6 月27日已过,此信予以公布。所有侵权等损害他人的事实告学术道德委员会。
XX:
我的稿费你已经拖了3年。我找不到ZXX,他说过他已经全权委托你了;我找你,你说你只是发钱的。你们设置的障碍已经使问题成了死结。
我已经催你几次了,指出你的具体错误。你说我是无理取闹;我说你是胡作非为。采取这样下结论的方式,没有意义。
你们分稿费,我明白地告诉你们:我不同意,要当面谈。你们却说我没有表示不同意见,你们自己规定限我3天,3天后就把稿费分了。现在,我也不想等了,我也给你3天:我就讲事实,不下结论,你不同意你可反驳,今天是24日,到27日,你不回答就是认同这些事实。我就按我的意图处置了。
你还说:“我重申,我的所作所为,于法、于理、于情、于道德良心,全都是奉献和服务,没有任何错误。请你自重,不要再给我发骚扰邮件!”
谁不自重,谁在骚扰?事实是清楚的。请你回答以下问题:
1。2007年初,你和ZXX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药物化学》第二版第一次稿费分发编者,稿费中未包括我作为主编的报酬。明明错了,怎么能说“没有任何错误”呢?
2。那时,除我以外别人都收了(我坚持不同意),并给了回执,说明这事你们已经处置完毕。如果你对,你们为什么后来又改分配方案?这2次至少有一次是错的吧!在我表示拒绝你们这样分稿费时,党办D主任说,你说别人都收(稿费)了。意思是“别人都收(稿费)了”,我也得收下。这算是理由吗?
3。雷小平等做了道歉(见下)。我说这是检讨书,你不同意,我说是道歉书,你还不同意。你同意什么,你可以说,我想听听。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意见,你都不认可,你还说“于法……”。信息公开,程序合法,这些基本的准则你都不懂,都不遵守。我还能期待你做出什么好事?
李安良先生:
我们对于主编的《药物化学应试指南》一书使用了仉文升、李安良
主编的《药物化学》一书目录和第十五章部分内容对你表示歉意,并保
证不再发生上述行为。
ZXX 雷小平
2005年10月21日
4。你给你自己分了主编费的1/4(2主编和1主审各1/4),依据是什么?你是利益关系人,怎么能说“全都是奉献和服务”呢?
再说一遍:我也给你3天:我就讲事实,不下结论,你不同意你可反驳,今天是24日,到27日,你不回答就是认同这些事实。我就按我的意图处置了。
LXX
2009-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