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建华先生发了“中央发文要求县委书记县长每月接访”的博文,我写了评论,但是评论不见了。这里,我作为博文发出来。
评论:
“
下面是我的文章“关于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建议”中的一段话(详见我的博文)。因为群众利益在一些人看来是小事。信访条例规定,3个月要答复。做到了吗?我就遇到过,没有!我敢说,不关心群众利益的干部,恰恰该摘乌纱帽的干部。”
“关于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建议”中的一段话如下,
公共事件,群众感到的是无奈和无助,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有权的人。我们看到,一些干部甚至从事法律的人对法律知识非常匮乏。建议干部要学习、普及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按法律办事,而不是靠经验办事。行政干部要从忙于事务中解脱出来。党的干部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建议将关心群众利益、妥善解决矛盾作为考核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预防机制要建立在保障群众利益的基础上。
没有精神文明,结果是物质文明也难以持续。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是立国之本。而我们建设公平、公正、诚信、和谐、富强的国家终究是为了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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