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龚正-PAUL
龚正-PAUL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24,841
  • 关注人气:22,289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答路建华

(2009-04-16 17:17:01)
标签:

杂谈

    路建华先生发了中央发文要求县委书记县长每月接访”的博文,我写了评论,但是评论不见了。这里,我作为博文发出来。

 

评论:

    “ 下面是我的文章“关于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建议”中的一段话(详见我的博文)。因为群众利益在一些人看来是小事。信访条例规定,3个月要答复。做到了吗?我就遇到过,没有!我敢说,不关心群众利益的干部,恰恰该摘乌纱帽的干部。”

    “关于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建议”中的一段话如下,

    公共事件,群众感到的是无奈和无助,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有权的人。我们看到,一些干部甚至从事法律的人对法律知识非常匮乏。建议干部要学习、普及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按法律办事,而不是靠经验办事。行政干部要从忙于事务中解脱出来。党的干部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建议将关心群众利益、妥善解决矛盾作为考核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预防机制要建立在保障群众利益的基础上。

    没有精神文明,结果是物质文明也难以持续。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是立国之本。而我们建设公平、公正、诚信、和谐、富强的国家终究是为了人民。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