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油轮知识

(2011-07-20 22:22:06)
标签:

教育

分类: 检验认证实用资料

    一、油轮的大油商检验 (Oil Majors Vetting)
    船舶管理公司(或船东)会定期邀请世界上较大的石油公司对本公司所辖油轮进行检查,石油公司将委托检验机构在卸货港对油轮进行检查,认为船舶符合其要求时一般会给予为期一年的证明。一旦油轮未持有上述证明,则无法获得进入原油运输市场的许可,因此大油商检验的重要性等同于对散装船进行的RIGHTSHIP检查。现公认的大油商检验包括ExxonMobil、Shell、ChevronTexaco、BPAmoco、TotalFinaElf等五家世界上著名的石油公司。
    二、油轮的货物作业
    (1) 装货前货方检验人要对各货舱进行检验,出具验舱证书(Tank Inspection Certificate),证明各货舱空舱并适货。
    (2) 装货时,要对岸上的储油罐取样,装货完毕后,应在每个货油舱的不同油面分别提取2份油样。
    (3) 装卸货油前,由大副、泊位长及验船师共同协商装卸货油舱的顺序、压力等事宜,并签署Ship-Shore Agreement before Loading;一般先装中舱再装边舱;装卸货油的初始阶段,装卸率及压力为正常的30%左右,在对所有的管线、阀门、泵系检查未见异常后方可以正常速率作业。
    (4) 提前离港程序(Early Departure Procedure-EDP)是油轮所独有的合同条款。装货完毕,有时在未确定货量的情况下港方即安排船舶离港,而由码头通过VHF告知船长最终的装货数量;如船方对货量存在争议,则船舶抛锚等待直至争议解决。
    (5) 航行期间,应对货油舱的货油进行测量,如发现货油中的水分含量超出允许的范围,则必须提前准备好声明并及时提交。另外要注意检查各货油舱的惰气压力。
    (6) 卸货期间尽量保持船舶有5-6米的尾倾以保证最少量的货油残留在舱内。正常情况下,VLCC在卸货完成后将有200-300M3的残留货。
    (7) 卸货完毕,收货人指定的检验人会对船舶各舱进行检查,确认各舱卸空后出具干舱证书(Dry Certificate)。
    三、有关油轮的航运业务
    (1) 油轮运输没有大副收据,但发货人会指定检验人在装货完毕后进行货油检量并出具检验报告,船方在该检验报告上签字即可。
    (2) 提单由代理签发,提单上显示的装货量为岸上数字。另外,提单上还显示货油的容积(桶Bbl)、长吨。
    (3) 通常情况下,油轮的货差率在千分之三之内不会导致索赔。
    (4) 船东和租船人在洽谈油轮租约时,并不订明原油运价,而是确定运费点数(World Scale-WS)。
    (5) 标准费率的查取:以卸港为索引,在专用的油轮费率本中反查装港,即可得到对应的费率;在多个装港的情况下,有时不能直接由表中查到费率,此时可根据费率本中所列出的基准点所对应的费率再加上修正值得到实际的费率;如通过上述方法仍然不能得到费率,可上特定的网站或直接向经纪人查询。
    (6) 油轮运输没有亏舱费,但合同中会规定最低货量(Minimum Cargo Quantity),如实际装货量少于最低货量是由于托运人的过失造成的,则租家要按合同中列明的最低货量支付运费。
    (7) 如果装货量多于合同中规定的最低货量,则超出部分的货物将以正常费率的50%计收运费,即应收的全部运费=合同数量X费率X点数+(实际装货量-合同数量)X费率X50%X点数。
    (8) 不存在预付运费的情况,而是在卸货完毕后支付运费(一般为卸货完毕后一个星期内)。
    (9) 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油轮的受载期通常只有二至三天,最后由租船人缩短到一天(NOON TO NOON)直至12个小时,因此,对油轮船期预报的准确性要求极高。
    (10)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油轮的销约时间通常为销约日的当地时间1600。
    (11)在卸货港极少凭正本提单卸货,而是凭保函卸货,因此为规避由此带来的风险或无法收到运费的结果,船东在选择租家时应首选世界上几家主要的石油公司,其次为石化炼厂或化工公司,最后才是一般的贸易商。
    (12)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油轮的装卸时间以备妥通知书递交6小时后或靠妥时间两者之间较早者为准起算;在多港装卸的情况下,在第二个港口的装卸时间自备妥通知书递交之时起即予以起算。
    (13)根据船舶前10个航次的实际装载情况,总结出船舶的具体的经验数值(Vessel Experience Factor-VEF),船舶将以此作为判断是否存在货差的依据。
    (14)油轮操作中不涉及速遣费,船东和租船人仅就滞期费进行结算。
由于油轮操作的特殊性,在实际操作中,船舶会针对装卸管道压力、船岸数字争议等问题提交大量的抗议函。

(船管部    杜文勇)(转载自河北远洋网站)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