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取消借读费让外地孩子上学更难
(2010-12-25 13: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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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读费小学管理规程外地孩子入学文化 |
分类: 人文随笔 |
昨天,教育部网站公布《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取消了《小学管理规程》中,可向非本地户籍学生收取借读费的规定。据报道,在《小学管理规程》中的第十二条,原本的条文内容为“小学对因故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现把“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删除。修改后的条文内容为:小学对因故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准其借读。
笔者认为,对于上述教育部的取消借读费措施,不可给与过高的评价。相反,在现有教育体制下,由于外地孩子无法享有与本地孩子同等的入学权利,单方面的取消学校收取借读费的权利,很可能导致外地孩子在本地入学更难,并将公开的、明码标价的收费转为隐蔽的教育腐败。
现有教育制度对于本地孩子入学和外地孩子入学实施的是不公正待遇。本地孩子的入学是一种权利,凡是适龄孩子,学校有义务接受其入学。而对于外地孩子,则学校则并无法必须接受其入学的义务,是否接受其入学是学校的自由选择权利。在这种制度前提下,学校收取借读费,实际上等同于适龄孩子的家长通过支付借读费作为对价来购买学校接受其子女入学的权利。尽管这种歧视性待遇违背了社会公正,但是至少提供了一种通过支付金钱购买同等入学权利的机会。在利益的驱动下,学校有主动接受外地孩子入学的内在动力,对于打破僵化的户籍对于外地孩子受教育权的制约,是有积极作用的。
在改变户籍对于教育公平的限制的前提下,通过行政权力禁止学校收取借读费,就使学校接受外地孩子入学的动力不复存在。鉴于学校掌握着是否录取外地孩子的自由决定权,那么,在无法获取利益的情况下,学校没有理由主动接受外地孩子入学。这样事实上阻断了孩子孩子通过支付金钱对价购买入学权利的机会。
在无法从根本上消除“权钱交易”情况下,外地孩子的父母既然无法通过公开的借读费支付给孩子获取在当地入学的机会,那么,其必然通过隐蔽的方式来购买这种入学机会。于是,公开的明码标价也就转为隐蔽的教育腐败。并且与公开的借读费相比较,由于教育腐败的成本是不确定的,这反而增加了外地孩子父母的经济负担。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取消外孩子在本地上学的借读费,属于扬汤止沸,薪不尽火不会灭。要根本解决外地孩子在本地的教育问题,取消户籍限制,才是釜底抽薪的治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