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下跪门:是谁不给政府面子?
(2010-11-20 14: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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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协警下跪事件杂谈 |
分类: 时事乱弹 |
协警下跪门:是谁不给政府面子?
安徽颍上县27岁的协警王昭文,在一次例行执勤时,无意中触犯了当地两个“最大混事的”,尽管当时王昭文就吓坏了,连驾驶证也没敢再要求出示,就放人走了。没想到还是三番受到侵扰和威胁。无奈又恐惧的王昭文被迫向人下跪讨饶。没想到却被所在单位“清退了”。据说是因为王昭文向人下跪给“穿制服的抹了黑”,丢了政府的面子。
面对记者的采访,王昭文曾经所在的交警大队王大队长称“男儿膝下有黄金”,认为下跪的王昭文是没有骨气。而对于一再威胁王昭文的“当地最大混事的”人,这位大队长则轻描淡写的说,人家是合法驾驶,并且也没有打王昭文。
王昭文在执法时,尽管是协警,但是代表的也是执法机关。因为执法而受到三番五次的侵扰、威胁,那么,侵扰、威胁王昭文的人,所藐视的也绝不仅仅是王昭文。当王昭文的下跪的那一刻,他感受到什么?是屈辱,也是对于自己身后所依靠的“执法机关”无法保护其免受非法侵害的失望。因为孤独,所以绝望,而自保的本能,只能让他选择下跪。所以,王昭文的下跪确实让执法机关蒙羞了。但是错误却不在王昭文,而是王昭文背后的执法机关面对“当地最大混事的”人的软弱无能,因而自取其辱。
就连那位似乎慷慨激昂,声称“男人膝下有黄金”的大队长,不也对于公然威胁、侵扰自己部下的“当地最大混事的”人的行为支支吾吾,左顾而言他吗?
一个地方的治安状况,是当地政府,尤其是治安机关、司法部门精神面貌、工作能力的直接反映。也是一个地方是否存在官员腐败的重要征兆。但凡一个地方治安状况恶化,不法人员横行,决不可归咎于民风不正,民性刁钻。俗语云,民不跟官斗,黑道的再厉害,还强的过我有武装力量的一方政府?所以,举凡民刁之地,必有庸官、贪官出现。
面对王昭文事件,笔者认为,需要自醒的是其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的所在机关,所在机关的所在政府。两个“最大的混事的”,就可以逼得一个准公务人员不敢执行公务,甚至下跪求饶,而其所在单位不敢挺身而出,只是开除自己的人员而息事宁人,竟然还要貌似大义凛然的的宣称“男儿膝下有黄金”。笔者放言,羞辱的绝不是那个下跪的27岁小协警,而是悬挂庄严国徽,掌握国家权力的堂堂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