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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司法权需要北京市规划委“规划”吗?

(2010-06-12 15:05:44)
标签:

拆迁

政府权力

杂谈

分类: 时事乱弹

    据称,北京市规划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根据这份文件,对于违法建筑的拆迁将直接由规划、国土、建委等部门联动执法,无须再经法院裁决并下达强拆裁定。

     北京市规划委孙卫委员表示,过去,发现违法建设后,要把违法建设的情况移交到法院,法院下发强制拆除通知后,再由乡镇政府勒令其停工或拆除。但由于监督力度不够,从发现违建,经法院勒令停工或拆除,最终到违法建设拆除,需要经过漫长的10个月时间,有些违法建筑甚至都已经销售完毕了。    

    为此,北京市规划委最新出台“关于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并开始实施。今后,一旦发现违法建设,就可以将违法建设情况直接移交到区县政府,由规划、国土、建委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不再经过法院,直接勒令违法建设停工或拆除。如果没有拆除,监察部门还可以对其追究责任。

    看完上述报道,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颇感疑惑,既然,违法建筑的认定即强制执行的权利,本来属于法院司法权的范围,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怎么有权出台文件剥夺法院的司法权力?北京规划委员会属于什么机构?难不成将人民法院也当成了自己的下属机构?那么以后一旦相关部门根据该文件对于所谓“违法建筑”进行了强拆,人民法院将作如何的处理呢?

   附相关报道:

  

北京规划委:拆除违法建设不再经过法院

 

 来源:北京晚报2010年06月12日08:57   [我来说两句]

  核心提示:过去从发现违法建设到拆除有时需要漫长的10个月,为此,北京市规划委出台“关于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由规划、国土、建委等部门将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联动执法,勒令其停工或拆除的时间将大大缩短。

 

  本报讯 过去从发现违法建设到拆除有时需要漫长的10个月,为此,北京市规划委出台“关于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由规划、国土、建委等部门将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联动执法,勒令其停工或拆除的时间将大大缩短。

 

  郊区又形成大规模违建

 

  2009年12月,北京市规划委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拆除违法建设14.6万平方米,腾退违法用地1053亩。但是近期,随着“瓦片经济”的发展以及开发建设力度的加大,在北京郊区等地区又形成了大规模的违法建设。北京市规划委孙卫委员表示,其实小产权房都属于违法建设的范围。

 

  孙卫委员表示,北京市重点规划改造的50个城中村里,现在就有很多的违法建设存在。一些城中村中的居民以为,盖的房子越多,在拆迁补偿的过程中,可以得到的赔偿就越多。其实,对于50个城中村的补偿,将按照宅基地的标准给予补偿。不是说盖的所有房子都给补偿。

 

  最严重违建属小产权房

 

  孙卫委员表示,现在别墅区私搭乱建情况非常严重,比如,私建泳池和加建房屋等。部分小区中一楼居民私自搭建“阳光房”,或者顶楼居民加盖一层,这些都属于违法建设。一旦发现,可以由物业制止,然后物业举报到城管,最终由区县政府负责拆除。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执行制止或拆除。

 

  在违法建设中,目前北京最突出的主要是小产权房、出租大院、私搭乱建的厂房、大棚、农村宅基地中加盖的建筑等类型。随着外来流动人口的增加,违法建设近期开始逐渐向远郊区发展,如今,大兴、房山、顺义、通州等区县的违法建设最为严重。

 

  经法院拆违需等10个月

 

  目前,北京的违法建设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属于有证的违法建设。也就是说,在规委的审批过程中,建筑已经开始建设起来了;或者是没有按照审批建设,比如增加面积、加层建设等。而另外一种,则是根本没有得到任何审批,建设方就开始私搭乱建、私自建设,这种情况在乡镇比较常见。

 

  孙卫委员表示,过去,发现违法建设后,要把违法建设的情况移交到法院,法院下发强制拆除通知后,再由乡镇政府勒令其停工或拆除。但由于监督力度不够,从发现违建,经法院勒令停工或拆除,最终到违法建设拆除,需要经过漫长的10个月时间,有些违法建筑甚至都已经销售完毕了。

 

  拆违新规加速拆除速度

 

  为此,北京市规划委最新出台“关于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并开始实施。今后,一旦发现违法建设,就可以将违法建设情况直接移交到区县政府,由规划、国土、建委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不再经过法院,直接勒令违法建设停工或拆除。如果没有拆除,监察部门还可以对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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