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照门”尘埃未落定 律师言定罪为时尚早
(2008-07-14 09: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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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律师虎照诈骗罪杂谈 |
分类: 法律视角 |
“虎照门”尘埃未落定 律师言定罪为时尚早 |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7-02 发表评论>> |
东方网实习记者于量7月2日报道:“周老虎”被彻底戳穿,社会各界一片叫好声。然而在“虎照门”始作俑者周正龙以涉嫌诈骗罪被司法机关批准逮捕后,围绕着是否应以诈骗罪追究周的法律责任,一些法律界人士提出了质疑。 北京律师孔德峰在自己的博客中表示,说周正龙构成诈骗罪为时尚早。他认为在虎照事件中,周正龙的造假技术并不高明;但是陕西省林业局在发布虎照时称,对虎照进行过鉴定。所以,有理由怀疑相关政府人员“不是被骗,而是借坡下驴,甘心被骗”。 根据根据司法界对于诈骗罪的理解,若被诈骗人根本没有上当受骗,而是出于某种目的,主动交出财务,甚至和诈骗人达成某种默契的话,那么法律就不能认为诈骗人构成了诈骗罪。据此,孔德峰认为说周正龙构成诈骗罪为时尚早。 香港城市大学教授顾敏康也认为以诈骗罪追究周正龙并不妥当。认为周正龙“是地方经济 利益的牺牲品。我们谴责周正龙,更应该谴责那些官员。”“有关部门不能动不动就说周正龙构成诈骗罪,而应当讲究法治精神,拿出确凿的证据来”。 浙江律师郑华建更是在博客中明确表示,周正龙并不构成诈骗罪。同时,还抛出了一系列疑问来质疑以诈骗罪追究周正龙的刑事责任:“周正龙用假照片交政府部门时,主观上有没有想获得金钱上的利益?他知道会有奖金吗?” |
文章来源: 东方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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