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叫秦中飞的彭水县小职员,写了一首打油诗,自己感觉不错,就炫耀似的发给了自己的朋友。没想到这却酿成了现代版的文字狱。此之为“彭水诗案”。
事情发生后舆论大哗,经重庆市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政法部门不依法办案、党政领导非法干预司法的案件。去年12月9日,重庆市公众信息网干部任免栏目发布关于“市管领导干部最近任免动态(2006年12月)”,免去蓝庆华彭水自治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舆论颇为自得,以为这是言论力量的胜利。未料今年2月1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决定:任命蓝庆华为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对此路转峰回的变化,作为蓝庆华的上级父母官重庆市长王鸿举的解释如下:
1
本报讯 (记者 郭少峰)
昨日,在国新办举行的重庆直辖十年发展情况发布会后,重庆市市长王鸿举接受记者采访时就彭水原县委书记蓝庆华被任命为市统计局副局长作出说明,他表示,考虑到蓝庆华的工作能力,不能让他没有工作。(2007年02月28日04:04
新京报)
2
本报讯 (记者田乾峰)
昨天,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再次就“彭水诗案”表态指出,彭水县原县委书记蓝庆华正在待处理过程中,其到重庆市统计局任副局长是待处理,而非平调。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王鸿举接受采访表示“考虑到蓝庆华的工作能力,不能让他没有工作,到统计局任职是平级调动”。对此,王鸿举昨天说,这些话是别人强加给他的,这是把一个显然荒谬的观点,强加给他人,然后加以批驳。“我对犯这种低级错误的人,给重庆捅这样大娄子的人,我会说他能力强吗?何况,彭水的工作我非常不满意!”(2007年03月14日02:09
京华时报)
两次评价天壤有别,不只是媒体的报道有误,还是有其他原因。以我的意见,如果媒体报道有误,记者们应该加强政治学习,要尊重事实,实事求是,不能哗众取宠,剪裁事实。
如果是其他原因,不知这原因是什么,也不知蓝书记的政治前途走向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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