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文森相识不长,也就一年时间,但相见恨晚。
今天,文森夫妇坐上了回家的列车,与这座他们曾奋斗了四五年的城市诀别了。这座城让他们欢笑过,兴奋过,失落过,伤痛过,但从我认识他们那时起,他们所让我看到的便是快乐。
文森夫妇是我的车友,我们是在学车的过程中慢慢认识了解的。我的兴奋点是他跟我一样,是来自北方的,而且人很实在热心。因为他每周基本都是周日才去,而我与同事基本都是周六,所以我们碰在一起的机会并不是很多。记得第二次我们见面,那次教练先去接了他俩,后去接的我们。车子在我们面前停了下来,我拉开车门低头准备往里近,文森在里面满脸堆笑的打招呼,毫不犹豫地喊出了我的名字。飞飞也在里面向我招手。我当时只好伪装成诧异,其实当时我想起他在团委什么的,但就是名字对不上来。文森大约看出来了,又自我介绍了一下。我当时真的好尴尬,感觉脸都是烧的。也许是这次尴尬的“重新认识”,让我们才开始了真正的接触。记得有一次,聊到了女朋友的事,我便半开玩笑地让他们帮我留意。他们也毫不客气地答应了,很快便给我介绍了他们的同学加闺蜜。其实最初他们也没想我们能够谈成,就像飞飞说的那样,她就觉得我俩长得像,即便是不成,做朋友也挺不错的。我和媳妇的第一次见面是文森夫妇张罗的,甚至很长一段时间,我与媳妇见面的地方都是在文森家,在他家一待便是一天,吃玩都在那里。以至于在我和媳妇确定关系后,我还经常说,咱们去文森家蹭饭吧。文森是个严重食肉者,无肉不欢,所以去他家吃饭,每次都会有喷香喷香的肉,但每次回来我都没能做出他家的味道,这就是厨房的秘密吧,当然也是心情的秘密。
我们与文森家相距不远,所以经常去他那里,看电视,踢毽子,走公园,逛超市,他们两口的确是购物达人,很会淘宝,总看他俩一套一套的情侣衣穿的不亦乐乎。不止一次跟媳妇说,好羡慕他俩结婚那么久了,还跟谈恋爱时那么浪漫。每天早上文森都会亲自送飞飞去上班,每天傍晚文森又会去站台接飞飞回家,反正我是做不来的,只有佩服的份儿。文森很喜欢看警匪、战争片,一看到不错的影片便会急迫地向我们推荐,“你看看,挺不错的”,推一把眼睛,一副很认真无邪的样子。记得去年《中国好声音》热播的时候,我们每周都会挤在电视前看,飞飞超级喜欢张伟、李代沫,而且是个超级喜欢唱歌的人,很有天赋,新歌听两遍便能唱。每次去唱K,新歌总是飞飞点的。今年看《我是歌手》,我们同样很疯狂,第一次看得时候,是第一期和第二期连在一起看的,凌晨两点多才结束,看得我们还各个很兴奋。每到周五,飞飞便会给媳妇打招呼,晚上到我家来看歌手啊。这几乎成了那一阵子我们的约定,即便是媳妇手忙脚乱的准备公考,我们也没有落过一期。刚开始我们一起震撼黄妈,后来似乎听多了也没感觉了,开始心跳林志炫、彭佳慧等人,电视里评委们打分,我们也会打分,名次跟自己一致的时候,我们也会惊呼拍大腿。
过了年的那一阵子,我们迷上了挤黑五。缘起很简单,飞飞春节回家,发现家里人都在玩挤黑五,年下里玩点小赌在北方农村都是很正常的现象。在小赌怡情的伟大号召下,我们也极度兴奋得玩了起来。如果隔两天没去,小姨就会说,叫他们过来打扑克啊。然后我一到,马上牌桌就摆开了。我和媳妇都是没有牌路的人,基本上每次都是我们输钱,记得有一次我和媳妇输了不少,因为那天媳妇心情极差,走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后来飞飞跟我们说,那天走的时候,小姨问飞飞,是不是输钱不高兴了?飞飞说,跟咱们没关系。飞飞与媳妇她们是同学,自然也更了解媳妇多些,什么要注意的事情和喜好,她都会跟我私下里交代。而且也经常跟媳妇讲两人相处的经验与秘诀。我与媳妇确定关系后,也闹过一些小别扭,每次都不能逃过飞飞他们的眼睛,要么问我,要么问媳妇,他们就是我们俩的调解员,有时不太经意的话,往往可以点醒梦中人。
过我生日的时候,其实飞飞老早之前便问媳妇了。我起初想按照家里的规矩,生日不准备特别过,我的意思也跟媳妇说了,在飞飞问的时候,媳妇就没有回答。直到前一天的时候吧,媳妇没有忍住才跟飞飞说了,飞飞很生气,“我早就问你,你都不跟我说”。媳妇说了我的意思,飞飞说,跟你过生日的时候,搞得那么热闹;人家过生日,都没人问没人理的不好,现在他也是圈内人了,不能那样子。听媳妇转述的时候,还是挺感动的。记得去年年底的时候,飞飞在博客里推出了一系列圈内圈外的文字,以自己为中心画了个圈,圈里有谁一一专文论述,那时候每文必看的,而且特别期待有一篇是属于我的。我的生日蛋糕是文森买的,很好吃,那天我们是从勤勤川菜吃饭回来又一起吃的蛋糕。
相隔没多久,便是文森的生日了。因为此时已经知道他要回乡创业了,所以还是挺不愿意这一天那么早的到来的。那几天,我和媳妇总在想,送文森个什么呢?媳妇的跨年巨制也是她的处女作完工了,这是她送给飞飞的礼物。我们一起去装裱店里一家一家的跑,最后确定了梦梅斋来做。然后我们又想起了前些日子与文森逛街时他所看得那个包,但到了店才觉得那个包不适合他单独出行背,因为那是个女款,需要他们夫妇同行才好。于是,我们便临时改为他买一双凉拖,这双鞋是我看了好几次都没舍得买的。每次去那家店,我都会拿起来在脚上试试,但我穿凉拖的机会太少了,所以不舍得花那份钱在这上面。文森生日的前一天晚上,十字绣裱好了,我和媳妇便一起把东西送了过去。
生日那天,我们一起到勤勤吃饭,然后又去金歌唱歌。那天的情绪似乎跟离别没有关系,大家都没有那种伤感。但过了生日,离别的日子也就越来越近了。周末媳妇加班,后来我俩闹脾气,白天都没能过去文森那里,周六中午帮文森去寄了邮包,文森两天说了好几次到家里来玩的话,一直到周日晚上,我和媳妇才到他家里坐坐,拎了一个冰镇西瓜,媳妇很诧异我为什么拿个西瓜。我说,三个理由,一是文森回家,便一家团圆了;二是这西瓜里面全是点子,文森他们是回家创业的,需要有好点子;三是希望他们能尽快找到好点子,日子红火起来。从文森家回来后,媳妇坐在床头惆怅的很,到处翻箱倒柜找空白纸,起初我以为她是为第二天的学习准备的,她却说,不是明天用的,是给飞飞她们写封信。媳妇背朝着我,伏在小桌上,开始写信,一边写一边哭,纸哧哧的抽着。可以理解,此时此刻,她比我更伤离别。毕竟她们是同学,是姐妹,七八年的感情在那里摆着呢,飞飞在博客里说,与媳妇处的跟亲姐妹似的,即便是亲姐妹也未必有这么亲。
昨晚,文森在这边的最后一夜,我去的时候,他和飞飞去逛超市了。去他家是我想好的事,也顺带将媳妇的心意带到,媳妇说,一定要买六个苹果,一定要把信捎到。从文森家出来便开始失落,冲个澡,半天才睡着,脑袋里总在晃他们俩的影子。今天六点四十多才醒来,一看表心想文森应该都已出发了,我居然没有去送他们。不过回想一下,不去送也好,省得到时候我哭了,惹得他们离开也不舒服。清晨的小区,显得格外清净,走过熟悉的小路,熟悉的房子,熟悉的站台,却再也看不到熟悉的面孔。我挺期望与文森他俩在站台的不期而遇,但今天的这个站台,让我感到无比的沉闷,X9过来了,没有了熟悉的人上车,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悄悄的落了下来。我没信心继续等下去,是不想在这个地方伤心太多,赶忙跑上了缓慢的18路车。可这18路车,太纠结了,一起逛过的街道,一起走过的公园,一起吃饭的地方,一起唱歌的地方,像一条链子将这些片段又一次无情的串起。以后恐怕很少有机会在这里看到它们了,那时脑海里突然就冒出了《西厢记》里的“离人怕听一声去”,离别,在这个湿漉漉的清晨。
媳妇也没有打电话,只是发了短信,她说怕打通电话,不知是哭还是笑了。徐志摩有首著名的《再别康桥》,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可现实中没谁能做得如此干净利索脆,不管对走的人,还是留下的人。祝福文森他们回家快乐,一切顺利,早生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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